作者:lfb 時間:2022-11-09 來源:互聯網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128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推進“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1〕24號),切實推動東莞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制定本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總體要求,充分發揮東莞市在粵港澳大灣區的區位優勢,以推進城市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為目標,以破除體制機制和制度性障礙為抓手,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理念,整體推進東莞市工業、農業、建筑和生活領域固體廢物的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處置和精細化管理,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形成“東莞智匯、城市無廢”的新模式,為珠三角和粵港澳大灣區工業城市開展“無廢城市”建設提供借鑒意義。
(一)總體目標
通過綠色生活方式及生產方式的改變,進一步完善城市固體廢物管理體制機制,健全“無廢城市”管理制度和技術體系,增加政府財政投入,基本建成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科技支撐、公眾參與的共建共治共享管理體系,實現城市發展方式綠色轉變,全力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總量趨零增長、主要農業廢棄物全量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減量化及資源化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危險廢物全過程安全管控,終形成城市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和諧共生的新模式。
(二)階段目標
1.試點目標: 2021-2023
到2023年底,“無廢城市”建設綜合管理制度和技術體系框架基本形成,工業綠色發展水平邁上新臺階。固體廢物全過程信息化監管工作廣泛推廣,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進一步強化;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率顯著提高;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基本落實到位,建筑垃圾、污泥等綜合利用水平逐步提升;市場體系和技術體系建設初顯成效,階段性指標全面達成。
2.中期目標
到2028年底,“無廢城市”建設主要指標達到國際水平,“無廢城市”相關制度體系和監管體系趨近于完善,市場體系和技術體系建設顯著,推動全市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3.遠期目標
到2035年底,“無廢城市”建設主要指標**國際水平,持續推進全社會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助力實現碳排放達峰。
(一)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立足東莞市現狀與未來,梳理邁向“無廢城市”目標過程中社會經濟發展存在的核心問題、薄弱環節,結合東莞市制造名城發展定位,重點考慮提高工業固體廢物、建筑廢棄物、生活源廢物和市政污泥等固廢源頭減量與末端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置能力,構建全過程監管體系,有效預防環境風險,提出針對性強、易于操作的任務措施,將“無廢城市”建設試點的任務落到實處。
(二)堅持創新驅動,強化監管。創新是發展的**動力,在建設試點過程中,通過建立工業固廢“點對點”利用、實驗室廢物規范化管理、醫療廢物分類收集等制度開展制度創新;通過在東莞市傳統支柱行業電子電器制造、造紙、化工等行業開展生產工藝裝備綠色升級改造加強技術創新;通過建設使用物聯網技術的固體廢物可溯源信息管理系統加強監管手段創新;通過建設固體廢物交易平臺,開展“線上發布、線下交易”的固體廢物交易市場創新等措施,為東莞市開展“無廢城市”建設提供源動力。
(三)堅持理念先行,倡導公眾參與。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作為“無廢城市”建設重要理念,推動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加強宣傳教育,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和公眾監督作用,積*引導企事業單位開展“無廢細胞”建設,形成“無廢城市”建設理念深入人心、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東莞市“無廢城市”建設實施范圍為東莞市行政區域。
試點建設時間為2021年至2023年,2024年后根據“無廢城市”階段工作成果經驗調整完善工作措施及指標,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持續開展。
(一)強化制度設計,發揮政府宏觀指導作用
1.建立東莞“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發揮導向**作用。以固體廢物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為核心,從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終處置、保障能力、群眾獲得感5個方面建立“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并與綠色發展指標體系、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銜接融合。健全固體廢物統計制度,統一和完善固體廢物數據統計范圍、口徑和方法,編制年度固體廢物統計年報,匯總分析工作現狀,指出存在問題列出解決途徑,作好政府決策參考工作。(牽頭單位:市無廢辦;責任單位:市“無廢城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優化固體廢物管理體制機制,建立部門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各類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轉移、利用、處置等環節的部門職責邊界,提升監管能力,形成分工明確、權責清晰、協同增效的綜合管理體制機制。構建與防控環境風險需求相匹配的市、鎮街(園區)固體廢物監管體系,加強固體廢物監管和綜合執法能力建設,增加人員編制,明確監管執法人員,引進第三方服務,落實監管經費、裝備,強化監管執法人員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固體廢物產生單位、運輸、經營單位等企業相關管理和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實現生態環境、商務、衛生健康、應急管理、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等部門數據互通、信息共享。(牽頭單位:市無廢辦;責任單位:市“無廢城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以下各項任務均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3.加強制度政策集成創新,制定并全面落實工作任務清單。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相關改革舉措,圍繞東莞“無廢城市”建設目標,集成目前已開展的有關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化利用、鄉村振興等方面改革試點和試點示范政策、制度和措施。圍繞東莞“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以“查漏洞、補短板、壓責任、抓落實、強監管、創特色”為主線建立任務清單,細化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農業廢棄物等主要固體廢物在試點期間的工作內容,推動各項工作落地生效。(牽頭單位:市無廢辦;責任單位:市“無廢城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4.統籌城市發展與固體廢物管理,優化產業結構。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組織開展區域內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現狀評估,嚴格控制新建、擴建產生量大、區域難以實現有效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的項目。加強產業間協同,構建工業、農業、生活等領域間資源和能源梯級利用、循環化利用體系。以物質流分析為基礎,推動構建產業園區企業內、企業間和區域內的循環經濟產業鏈運行機制。明確規劃期內城市基礎設施保障能力需求,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生活垃圾、農業廢棄物、建筑垃圾等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及無害化處置設施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范圍,保障設施用地。(牽頭單位:市無廢辦;責任單位:市“無廢城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5.全面梳理完善各項固體廢物管理制度標準,探索創新固廢管理機制。市級部門、各鎮(街)和園區要全面梳理五大類固體廢物管理領域現行各項制度標準,有缺項或不完善的及時修訂完善;未制定的,要及時開展制定工作。重點探索建立東莞市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跨鎮(街、園區)異地處置生態補償金制度,緩解處置設施選擇難、落地難的“鄰避效應”。繼續探索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制度,持續深化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相關環境違法案件的生態環境賠償和修復機制。(牽頭單位:市無廢辦;責任單位:市“無廢城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推動工業綠色低碳發展,強化工業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與風險防控
6. 推進傳統產業升級改造,培育發展新興產業。提高產業環境準入門檻,嚴控高能耗、高污染、低水平建設項目,強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章節審核,從嚴審批固體廢物產生量大、全市區域范圍內無配套利用處置能力的項目,降低工作固體廢物產生強度,2021年底前完善負面清單;淘汰低端過剩產能,2023年底前指導各鎮街清理淘汰低端落后企業1000家以上。(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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