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09-23 來源:互聯網
指令第五條第3、4、5、6點則對豁免條款有效期的延期申請程序做出了明確規定:相關方可以向歐盟委員會申請延長豁免有效期;歐盟委員會應對收到的延期申請進行評估,并決定是否對豁免條款進行延期;在官方評估期內該條款仍然有效。目前,大部分原定2016年7月21日到期的豁免條款已有企業或行業組織提出延期申請,評估結果預計于2016年年底或2017年年初公布。
然而,部分沒有收到延期申請的豁免條款將于2016年7月21日自動到期。SGS建議相關企業深入了解自身產品是否存在以下應用,及時做好相關材料的替代工作以確保產品合規。
因未收到延期申請將于2016年7月21日到期的豁免條款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①本網注名來源于“互聯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或者來源機構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個月內與本網聯系,聯系郵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則視為默認百檢網有權進行轉載。
②本網注名來源于“百檢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百檢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轉載本網作品,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獲本網授權的作品,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百檢網"。違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③本網所載作品僅代表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百檢立場,用戶需作出獨立判斷,如有異議或投訴,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