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09-29 來源:互聯網
固體飲料、保健食品、特醫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面對眾多產品特質名稱,消費者經常被導購員誤導,明明是要買保健品、特醫食品這類補充營養,調節人體機能的產品,沒想到被導購員一頓“忽悠”,*終買回高價的普通食品。
那么,特醫食品、固體飲料(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有哪些區別?
特醫食品
概念:為了滿足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或特定疾病狀態人群對營養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該類產品必須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單獨食用或與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用途:作為一種營養補充途徑,對治療、康復及機體功能維持等起營養支持作用
標簽標識:根據不同臨床需求和適用人群分類,不得聲稱對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功能
用法用量: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使用
管理方式:注冊
保健食品
概念:聲稱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用途:主要用于特定人群調節機體功能
標簽標識:可以宣稱特定保健功能,不得聲稱對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功能
用法用量:食用、飲用有規定用量
管理方式:注冊或備案
嬰幼兒配方食品
概念:
嬰兒配方食品
a、乳基嬰兒配方食品:指以乳類及乳蛋白制品為主要原料,加入適量的維生素、礦物質和/或其他成分,僅用物理方法生產加工制成的液態或粉狀產品。適于正常嬰兒食用,其能量和營養成分能夠滿足0~6月齡嬰兒的正常營養需要。
b、豆基嬰兒配方食品:指以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為主要原料,加入適量的維生素、礦物質和/或其他成分,僅用物理方法生產加工制成的液態或粉狀產品。適于正常嬰兒食用,其能量和營養成分能夠滿足0~6月齡嬰兒的正常營養需要。
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
以乳類及乳蛋白制品和/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為主要原料,加入適量的維生素、礦物質和/或其他輔料,僅用物理方法生產加工制成的液態或粉狀產品,適用于較大嬰兒和幼兒食用,其營養成分能滿足正常較大嬰兒和幼兒的部分營養需要。
用途:適于正常嬰兒食用,其能量和營養成分能夠滿足嬰幼兒的正常營養需要
標簽標識:注明產品的類別、食品的屬性、和適用年齡等
用法用量:根據嬰幼兒年齡、體重等有不同適用量
管理方式:注冊
固體飲料
概念:
固體飲品:用食品原輔料、食品添加劑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狀、顆粒狀或塊狀等,供沖調或沖泡飲用的固態制品
植脂末:以糖(包括食糖和淀粉糖)和(或)糖漿、食用油脂等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乳或乳制品等食品原輔料、食品添加劑,經加工制成的分裝產品
用途:提供營養,維持人體正常新陳代謝
標簽標識:營養成分含量
用法用量:食用、飲用無規定用量
管理方式:備案
部分描述依據:
GB29922 201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
GB 1674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保健食品
GB/T 29602-2013 固體飲料
GB 25596-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通則
GB 10765-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
GB 10767-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
“特醫奶粉”準入門檻高,有嚴格備案注冊要求
特醫奶粉全稱為“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指針對患有特殊紊亂、疾病或醫療狀況等特殊醫學狀況嬰兒的營養需求而設計制成的粉狀或液態配方食品。
特醫食品雖不是藥品,但需參照藥品管理方式嚴格監管,因此通過注冊的產品十分有限。廠家需同時取得特醫食品生產資質和產品的配方注冊資質,且需具備一定的研發能力。配方奶粉也需同時獲得工廠與配方的雙重認證或注冊,所以嬰兒配方奶粉和特醫食品不是一般企業能生產的,準入門檻較高。
市場監管總局明確指出,粉狀的固體飲料是普通食品,不是乳基嬰幼兒配方食品,更不是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質和營養素含量遠低于乳基嬰幼兒配方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根據《食品安全法》,乳基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屬于特殊食品,在我國實行嚴格注冊管理和出廠審批檢驗,質量安全有保障。
對此,我國《食品安全法》對特殊食品有明確規定:
第七十四條,國家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實行嚴格監督管理;
第八十條,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應當經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注冊。注冊時,應當提交產品配方、生產工藝、標簽、說明書以及表明產品安全性、營養充足性和特殊醫學用途臨床效果的材料。
截至2020年5月13日,通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審批的配方食品有48個。其中,適用于0月齡至12月齡兒童的有29個,包括無乳糖配方6個、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5個、乳蛋白深度水解或氨基酸配方3個、早產/低出生體重嬰兒配方11個、嬰兒營養補充劑3個、氨基酸代謝障礙配方1個;適用于1歲以上人群的有19個,包括全營養配方15個、非全營養配方4個。(具體產品信息見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產品批準注冊清單),包括達能紐迪希亞、雀巢、惠氏、美贊臣、貝因美、圣元等9家大型企業。
在我國,通過注冊的特醫食品品質能夠得到保障,產品需通過臨床試驗,且官方對特醫食品的注冊要求相較于普通嬰幼兒配方奶粉更嚴。按照《特殊食品驗證評價技術機構工作規范》,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審批,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成功備案特殊食品驗證評價技術機構,才有資質開展乳基嬰幼兒配方食品產品全項檢驗及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產品全項檢驗。
根據特殊食品驗證評價技術機構備案信息系統顯示,具備該資質的機構共222家,其中百檢網檢測技術服務(上海)有限公司(備案號為TY03041304)不僅具備產品常規檢測和備案審核資質,對生產企業評估的現場檢查、體系認證等均具有資質。
如何識別購買的產品是不是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簡單直接的方法就是上市場監管局官網查詢!!!
市場監管局官網查詢。通過主頁“服務—我要查—特殊食品信息查詢”便可核實已獲批的注冊產品信息,如果查詢不到必須謹慎購買!
對于消費者來說,如何挑選合規的“特醫奶粉”?
消費者應如何正確選購和使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選購消費提示》中建議消費者選購時要“四看”:一看產品名稱、二看產品注冊信息、三看適宜人群、四看貯存條件和保質期。
一、產品名稱。產品標簽上標示的產品名稱應為產品注冊批準的名稱,如×××特殊醫學用途全營養配方食品(粉)、×××特殊醫學用途嬰兒無乳糖配方食品(粉)、×××特殊醫學用途嬰兒氨基酸配方食品(粉)等。
二、產品注冊信息。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必須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批準注冊,合法的產品標簽上會標注產品注冊號,格式為“國食注字TY+8位數字”;乳基嬰幼兒配方食品罐上則是“YP+8位數字”。
三、適宜人群。合法正規產品標簽中應明確標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類別和適用人群。如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的類別(適用人群)有:無乳糖或低乳糖配方(乳糖不耐受嬰兒)、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過敏高風險嬰兒)、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食物蛋白過敏嬰兒)、早產/低出生體重嬰兒配方(早產/低出生體重兒)、氨基酸代謝障礙配方(氨基酸代謝障礙嬰兒)和母乳營養補充劑(早產/低出生體重兒)。
四、貯存條件和保質期。產品標簽上都會標注產品貯存條件,特別是提示開封后貯存條件。消費者要根據家庭所能具備的貯存條件購買相應產品。要購買保質期內產品,優先選擇生產日期距購買日期較近的產品。
近年由于消費者對養生保健和營養均衡的飲食需求急劇增加,虛假宣傳不僅僅出現在特醫食品領域,普通食品被宣傳為保健食品、特醫食品也屢見不鮮。2020年3月2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上海市保健食品經營管理指南(試行)》,進一步規范市場特殊食品的宣傳和銷售管理。
近期,各地的市場監管局重點對普通食品冒充特醫食品、保健食品虛假宣傳、食品質量管理進行徹查,對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開展專項檢查,整頓和規范相關生產和流通環節的經營行為,消費者也要擦亮雙眼,仔細甄別,不讓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機。
再次特別提示,消費者須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選購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查看標簽標識、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注意適宜人群提示。如有任何疑問,請查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產品信息將根據批準注冊情況及時更新。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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