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 18401-2010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代替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本標準與GB18401-2003相比,主要技術內容變化如下:
范圍中增加“家用,刪除“使用”、刪除供需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第2章增加1項引用標準GB/T23344;嬰幼兒的年齡由24個月改為36個月;
4.1的產品分類同A、B和C類代號改為直接以文字描述分類;表1中B類的pH值由4.0~7.5修改為4.0~8.5;表1的腳注a和b的產品明確為“非*終產品”;表1的腳注b增加了本色及漂白產品不要求;扎染、蠟染等傳統的手工著色產品不要求;而耐唾液色牢度僅考核嬰幼兒紡織產品。”;表1的腳注c增加了致癌芳香胺的限量值s20mg/kg;5.2增加“窗簾等懸掛類裝飾產品不考核耐汗漬色牢度”;
5.3增加產品按件標注一種類別“,該條注中的80cm改為100cm;刪除了6.8中的檢出限;將7.4注的內容納入條文中;附錄A增加了A.11、A.12、和A.13,A.9修為為”布藝工藝品”;調整了附錄B中的一些示例;附錄C清單中增加了“4-氨基偶氮苯”;增加了附錄D。
本標準僅對紡織產品的基本安全性能提出要求,其他要求按相應標準執行。本標準的附錄C為規范性附錄,附錄A、附錄B、和附錄D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紡織工業協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紡織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紡織工業標準化研究所、國家紡織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鄭宇英、徐路、王寶軍。本標準所代替標準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 18401-2001, GB 18401-2003.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技術規范的引用而成為本技術規范的條款。幾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技術規范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技術規范。
GB/T 2912.1紡織品甲醛的測定第1部分:游離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 2912.1-2009,ISO 14184.1:1998,MOD)
GB/T 3920紡織品色牢度試驗耐摩擦色牢度(GB/T 3920-2008,eqv ISO10512:2001,MOD)
GB/T 3922 紡織品耐汗漬色牢度試驗方法(GB/T 3922-1995,eqV ISO 105-E04:1994)GB/T 5713紡織品色牢度試驗耐水色牢度(GB/T 5713-1997,eqV ISO 105-E01:1994)GB/T 7573紡織品水萃取液pH值的測定(GB/T 7573-2009,ISO3071:2005,MOD)
GB/T17592紡織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測定
GB/T 18886紡織品色牢度試驗耐唾液色牢度
GB/T 23344紡織品4-氯基偶氮苯的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