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前言
本標準的5.3是推薦性的,其余為強制性的。
本標準非等效采用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CODEX STAN1-1985(1991、1999修訂)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同時參考了美國聯邦法規$101部分《食品標簽》》
本標準代替GB7718-1994《食品標簽通用標準》
本標準與GB7718-1994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標準名稱改為: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將GB7718-1994“第4章基本原則”和“第s章基本要求”合并為本標準的“第4章基本要求”,并作了修改和補充;
--增加了“強制標示內容的文字、符號、數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Smm”(見4.8);
--增加了“配料清單中可以使用的類別歸屬名稱”(見5.1.2.2.2);
--增加了“凈含量計量單位的標示要求”(見5.1.4.3)和“凈含量字符*小高度要求”(見5.1.4.4);
--增加了集團公司、分公司、生產基地或委托加工預包裝食品的單位名稱和地址的標示要求(見5.1.5);
--增加了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限的預包裝食品類別(見5.2.1);
--增加了“包裝物或包裝容器*大表面面積的計算方法”(見附錄A)。
GB7718-2004是食品標簽系列國家標準之一,與之相應的國家標準還有:
GB10344-2004《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代替GB10344-1989);GB13432-2004《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代替GB13432-1992)。
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的起草工作組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郝煜、王燕京、王美玲、白德美、田棲靜、田明福、許洪民、楊桂芝、楊曉明、張麗君、陳瑤君、鄭欣、趙學軍、董洪巖、嵇超、簡慧薇、藺立男。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 7718-1987;GB 7718-1994。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
-一預包裝食品標簽的基本要求(見第4章);一一預包裝食品標簽的強制標示內容(見5.1);
-一預包裝食品標簽強制標示內容的免除(見5.2);一一預包裝食品標簽的非強制標示內容(見5.3)。本標準適用于提供給消費者的所有預包裝食品標簽。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淮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GB/T 12493食品添加劑分類和代碼GB13432-2004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