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沉積物的形成
沉積物(sediment)又稱底泥、底質,通常是由泥沙、黏土、有機質以及各種礦物等經過長時間的物理、化學及生物作用,隨水體遷移過程中在水體底部形成的一類特有的物質,主要包括礦物、巖石、土壤等的自然侵蝕產物、生物的代謝產物、有機質的降解物、污水排出物以及河床母質等隨水流遷移而沉降的物質。
沉積物的主要來源是母巖的風化產物。暴露于地球表面的巖石,在風化作用下可發生機械破碎和化學分解,形成碎屑物質。此外,人類的礦山開采活動,也會使原來龐大的固體物質轉變成細小的碎屑。有的碎屑隨雨水一同被帶到江河湖海,有的則被風送入大氣。送入大氣中的細小顆粒可能會直接落入水中,更多的則隨雨水一起落到地球表面上,經過地面徑流,*后又進入到江河湖海之中。由于碎屑在粒徑和組成上相差很大,進入水體后發生的變化也*不相同,例如風化產物中
此外,由生物的生命活動所產生的沉積物(生物殘骸和有機質)以及來自地殼深部物質的沉積物(火山噴發碎屑、深層鹵水等)也占有一定的比例,而宇宙來源的沉積物(隕石)則比例甚低。
因水體不同或同一水體水深的不同,受人類活動產生的污染物的影響不同,沉積物的成分也有很大的差異。河流沉積物和湖泊沉積物中一般含有較多的碎石、砂土和黏土,污染物含量較高;深海沉積物通常以浮游生物遺體為主,陸源污染物含量較低,而淺海沉積物中含有大量的沙質碎屑沉積物、生物遺體、各種金屬氧化物和氫氧化物的化學沉積物等。
沉積物中積蓄了各種各樣的污染物,顯著地表現出水環境的物理、化學和生物學的污染現象,因此水質與沉積物是息息相關的。沉積物是環境科學、特別是水污染化學的重要研究對象之一。
二、沉積物檢驗的目的及意義
沉積物檢驗是指通過各種分析方法,獲得沉積物中污染物種類、含量及分布的信息。一個完整的水環境體系由水層、沉積物和水生生物組成,因此沉積物檢驗是水環境分析的一項主要內容,是水質檢驗的一個重要而特殊的部分。
沉積物的污染狀況,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水層的污染狀況。存在于水層中的各種污染物,無論是以真溶液形式,還是以顆粒形式或膠體形式,在一定條件下都會從水中沉降下來,因此,水層中的污染物是沉積物污染的直接來源。另一方面,由于分解、解吸附和其他界面作用,沉積物中的污染物又會重新返回水層,給水層帶來再次污染。
僅監測水層中污染物的含量只能了解水體污染現狀,無法提供污染歷史方面的信息,而分析沉積物即可彌補這一點。不同深度的沉積物是在不同年代里形成的,該深度沉積物的污染狀況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當時水層的污染狀況,沉積物就像一個記錄儀,記錄下了當時水層的污染狀況。舊的沉積物一旦形成后,可為新沉積物所覆蓋,新沉積物就像一個隔離屏,將水層與舊沉積物隔開,在一定程度上可認為沉積物不再受水層組成變化的影響。因此,通過沉積物檢驗,可以全面了解水環境的污染現狀、污染歷史、污染物的沉積規律及沉積物對水體的潛在危險等,為評價沉積物中污染物的含量及分布、污染物的釋放對水體及水生生物的影響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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