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0-28 來源:互聯網
近幾年來,宣稱純植物類的驅蚊貼、手環等蚊蟲趨避劑類產品在孕產婦、嬰幼兒等特殊群體中逐漸普及。目前,在市場上這類趨避劑種類豐富,數量眾多。據了解,驅蚊貼、驅蚊手環等蚊蟲趨避劑類產品沒有相關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其在宣傳上五花八門,消費者無所適從。我會于2015年對市場銷售的驅蚊用品進行了商品比較試驗,其中涉及驅蚊貼、驅蚊手環、驅蚊液等標稱純植物的蚊蟲趨避劑類產品15種,經測試其驅蚊效果均不理想,其中有4種樣品添加了驅蚊酯、避蚊胺等農藥成分,涉嫌欺騙消費者。為了持續追蹤純植物類驅蚊產品的質量狀況,指導引導消費,北京市消費者協會近期開展了對純植物蚊蟲趨避劑產品的比較試驗。
本次比較試驗的樣品由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從北京的母嬰用品店、藥店、戶外用品店和網絡渠道隨機購買,涉及國產和部分進口驅蚊貼、驅蚊手環、驅蚊扣等標稱純植物的蚊蟲趨避劑產品,一共50種樣品,基本覆蓋了市面上常見的純植物驅蚊產品品牌。
比較試驗樣品委托北京市輕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一站進行測試。由于純植物趨避劑類產品沒有相關的標準,比較試驗參照GB 24330-2009《家用衛生殺蟲用品安全通用技術條件》開展。測試項目如下:
注 1:常用驅蚊成分:驅蚊酯,避蚊胺,香茅醛,派卡瑞丁。
2:檢驗時間調整為打開包裝0.5小時起,每隔0.5小時檢驗一次,到2小時為止。如果**個0.5小時驅蚊無效,則調整為打開包裝時立刻檢驗驅蚊效果。
3:在1.8m×1.8m×1.8m玻璃方箱中心,放置捆綁好的小白鼠1只,腹部備毛,由放蟲孔放入雌性白紋伊蚊20只,并同時計時,0.5h后觀察小白鼠是否被叮咬,記錄為空白數據。取1片樣品按正常使用方法拆去包裝,放置在方箱地面對角線上距離小白鼠0.5m處,重復上述實驗步驟,0.5h后觀察小白鼠是否被叮咬并記錄叮咬數量。如發生叮咬則將樣品到小白鼠距離縮減至0.25m,再次試驗,記錄叮咬數量;將如未被叮咬,將樣品到小白鼠距離增加至1m,再次試驗,記錄叮咬數量。
比較試驗結果僅對購買的樣品負責。
經測試,本次50種樣品沒有檢出驅蚊酯、避蚊胺等農藥成分;所有樣品使用后均有試驗試蟲嘗試攻擊,驅蚊效果很差;由于驅蚊效果差,驅蚊有效距離也無從談起(詳見比較試驗匯總表)。測試結果表明,純植物蚊蟲趨避劑類樣品實際使用效果與其產品宣傳不符,涉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具體如下:
1、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許波動范圍。若樣品明示為純植物類產品且未明示有效成分含量,則產品中不應檢出驅蚊脂、避蚊胺、派卡瑞丁等農藥成分。本次比較試驗中,所有樣品均未檢出驅蚊脂、避蚊胺、派卡瑞丁等農藥成分。
2、藥效。參照GB 24330-2009標準測試方法,比較試驗使用約300只雌白紋伊蚊作為試蟲,從打開產品包裝0.5小時起,每隔0.5小時測試一次驅蚊產品的藥效,到2小時為止。實驗統一在40cm×30cm×30cm蚊籠中對樣品的藥效進行測試,測試人員兩只手背上分別裸露40mm×40mm皮膚,遮蓋掉其余部分。右手不噴涂使用任何驅蚊產品,左手使用驅蚊貼/驅蚊手環(一貼/一環)、噴驅蚊液(使用量每次約1.5微升每平方厘米),先后伸入盛放試蟲的蚊籠,記錄2分鐘內停落并試圖攻擊裸露皮膚的蚊子個數。如果**個0.5小時驅蚊無效,則調整為打開包裝時立刻檢驗驅蚊效果。經測試,所有樣品在打開包裝立刻測試驅蚊效果時,均有試蟲試圖攻擊,*多的是2分鐘內有6只試蟲試圖攻擊;驅蚊產品使用0.5小時后測試藥效,2分鐘內*少也有5只試蟲試圖攻擊,*多的樣品有12只試蟲進行攻擊。測試結果顯示,所有樣品宣稱的驅蚊效果很難達到,絕大部分產品涉嫌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
3、驅蚊有效距離。為模擬實際使用純植物驅蚊產品,比較試驗進行了驅蚊有效距離的測試,測試方法為:在1.8m×1.8m×1.8m玻璃方箱中心,放置捆綁好的小白鼠1只,腹部備毛,由放蟲孔放入雌性白紋伊蚊20只,并同時計時,0.5小時后觀察小白鼠是否被叮咬,記錄為空白數據。取1片樣品按正常使用方法拆去包裝,放置在方箱地面對角線上距離小白鼠0.5米處,重復上述實驗步驟,0.5小時后觀察小白鼠是否被叮咬并記錄叮咬數量。如發生叮咬則將樣品到小白鼠距離縮減至0.25米,再次試驗,記錄叮咬數量;將如未被叮咬,將樣品到小白鼠距離增加至1米,再次試驗,記錄叮咬數量。
我會選取了10個樣品進行測試,在距離小白鼠0.25米使用后,0.5小時內均有試蟲進行攻擊,驅蚊效果*差。
從本次比較試驗對樣品成分及藥效的測試結果分析來看,樣品中沒有為了驅蚊效果添加農藥的所謂純植物產品,但是樣品驅蚊效果不理想甚至很差,起不到戶外驅蚊的效果。尤其是純植物驅蚊產品的使用對象是孕產婦、嬰幼兒和其他一些特定人群,這種驅蚊效果對其起不到很好的保護作用。
根據我們對本次測試樣品的統計,驅蚊貼類產品明示的有效時間大多在6到24小時,*長的甚至標稱72小時;手環等產品明示時間從3天到3個月不等。有些驅蚊產品在包裝上或者網頁宣傳上宣傳用語**蠱惑性,比如遠離蚊蟲叮咬、寶寶無憂等,通過我們的測試結果,所有樣品在使用初期均起不到有效防蚊的作用。我會認為其涉嫌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其中宣傳驅蚊有效時間在三天以上較為夸張的有:
此外,根據比較試驗樣品統計、部分生產企業的反饋和我們了解的情況,大部分的純植物驅蚊產品按照自己的企業標準進行生產,而我們收到和了解到的一部分企業標準并未規定產品的驅蚊效果評價,有的企標在產品成分里規定香茅醛(一種植物提取物,業界普遍認為具有驅蚊效果)的濃度,但我們這次測試含有香茅醛的樣品實際驅蚊效果也不理想;有的企業標準里甚至只是規定揮發氣味的持續時間,未對驅蚊效果作出要求,這類純植物提取物為原料的驅蚊產品沒有統一有效的評價標準是這個行業、產品混亂的根本原因。
我會建議國家或者行業標準制定機構能夠從實際使用的角度制定相關的標準,規范植物類驅蚊產品的生產及營銷,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1、從本次比較試驗結果看,所有樣品的實測效果*差,起不到有效驅蚊的作用,且絕大部分樣品有較大的氣味,建議消費者謹慎購買。
2、對于嬰幼兒,尤其是低于6個月的寶寶來說,*安全的防蚊方式是家長蚊拍拿起來,寶寶蚊帳用起來。
3、大可不必對化學成分的驅蚊產品過于敏感,以驅蚊胺(DEET)為例,只要是在合理的濃度范圍內、兒童也是可以使用的。
4、低于3歲的兒童不建議使用含有檸檬桉成分的驅蚊產品。(具體可在選購時查看成分說明)
5、對于給嬰幼兒使用驅蚊產品,應先局部試用,以判斷寶寶是否對此過敏。
6、孕婦應慎用植物精油類驅蚊產品,盡量聽從醫囑。
7、蚊子不全是夜行動物,比如傳播登革熱的白紋伊蚊一般也喜歡在白天活動,因此白天外出活動時同樣需要防蚊。
8、目前,沒有科學實驗證明維生素B1驅蚊、大蒜驅蚊、聲波驅蚊有效,不建議家長把孩子當小白鼠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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