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在這里舉辦的“會銷”活動,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達二十多萬元。 ?
果汁也能“治療疾病”?
虛假宣傳當場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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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16:21,湖濱市場監管所接群眾舉報稱,子芳路一酒店內有人向老年人推銷產品。16:30,執法人員趕到酒店時,除幾名自稱貿易公司的工作人員外,并未發現有消費者在場。但執法人員沒有就此放棄,本著認真對待每一起舉報的態度,主動聯系舉報人,并向場所出租方進行了解,打聽到第二天上午還有一場產品推銷活動在這里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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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上午,當執法人員再度趕往酒店時,只見一名工作人員正在進行所謂的“健康宣講”,六十多位老人正在臺下認真聽課。執法人員立即叫停了活動。原來,經營者正在向老年人推銷一款名為“××果汁”的飲品,一份禮盒內含有10小盒共100瓶,零售價格5000元。現場未發現任何有關產品信息的課件或資料,僅在現場的電腦里,調取出經營者曾通過部分網站查找果汁宣傳資料的記錄。這些網站均宣稱,這一果汁不僅可以“調理細胞功能”“提高免疫力”,還有消炎、止痛、抗癌、提神等多種功效,可以幫助治療糖尿病、高血壓、關節炎、血管硬化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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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經營者推銷的飲品屬于普通食品,根本沒有保健作用,更沒有‘治療疾病’的功效,將食品吹噓成‘包治百病’的行為涉嫌虛假宣傳。”現場,執法人員向在座的老年消費者科普,并提醒現場的中老年人要仔細甄別,謹防上當受騙和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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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則五千 多則數萬
多數消費者當場拿回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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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執法人員初步調查,現場有相當一部分老年消費者之前均購買了經營者推銷的果汁,花費少則五千,多則數萬。經執法人員耐心講解,大部分消費者均表示要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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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執法人員的監督下,經營者當場為消費者辦理退貨退款,于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辦理過程中,一名消費者卻犯了難:自己購買的多份產品都放置在家,若是回家中取產品再過來,經營者跑了怎么辦?了解到該情況的執法人員一邊控制現場,一邊安排人員陪同消費者快速返回家中,將5份產品帶至現場辦理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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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市民則告訴記者,老伴此前曾多次參加該公司舉辦的活動,所幸沒有被“忽悠”。不過,老伴的朋友曾為了購買該產品,找老伴借錢。這位市民希望借此提醒更多的老年朋友,擦亮眼睛,別讓自己的“養老錢”落入不法分子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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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僅一上午的退款高達二十多萬元,多名受害老年人家屬趕到現場,對執法人員的幫助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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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銷”不可輕信
消費者可搜集證據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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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證難,是目前查處“會銷”的一大難題。調查中,執法人員發現,經營者往往都有一套規避查處的運作方式。一方面,在推銷商品時夸大商品的療效和使用效果,以口頭宣傳為主,沒有更多的文字宣傳資料和視頻;對售出的產品,也只在收據上簡單填寫了產品名稱、份數以及辦公固定電話,對產品價格、公司地址等關鍵信息則只字未提,這不僅給消費者后續維權帶來不便,同時也增加了執法部門的取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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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還有一些老年人對會銷的態度也讓執法者尷尬。部分老人對會銷人員*為信任,對子女甚至執法人員的勸阻非常反感,在監管部門對經營場所進行現場執法時,并不愿意配合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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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市場監管部門提醒經營者,根據*新修訂的《 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款規定,屬經營者對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為,按照規定將面臨至少20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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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針對賓館、酒店等單位,監管部門要求,出租場所給他人用于舉辦會議或講座進行促銷的,要認真履行審查義務,不得允許租賃方在會議場地非法宣傳推介產品。明知情況仍為其提供經營場所的,市場監管部門將對其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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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部門同時呼吁廣大消費者,尤其是老年消費者,有疾病還應選擇正規醫院治療,以免接受錯誤治療,延誤治療時機。自行購買藥品、保健食品時,同樣要選擇正規藥店,嚴格按照醫生囑咐或說明書服用。對于經營者宣稱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包治百病的宣傳不要輕信,如果發現身邊存在非法會議營銷食品、保健食品的違法線索,請盡量配合做好文字、聲音、視頻的證據收集,主動及時撥打12315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