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樂友孕嬰童超市買的奶片過期10天了,找超市討說法,超市承認有責任,但超市給出的10倍賠償方案我不能接受。”近日,沈陽 消費者胡女士稱,因為給孩子購買的兩包奶片已過期,遭遇維權煩惱。
?
胡女士介紹,6月17日,她到樂友孕嬰童超市大東北海店購物,在超市賣場內給孩子選購了服裝、牛奶雞蛋味機能小饅頭和奶片等食品,先后開具了兩張購物小票。
?
胡女士稱,在收銀臺交款后,她并沒有離開超市,發現購買的兩包奶片已經過期,奶片單價為3.9元/包。
?
胡女士發現,奶片外包裝標注的生產日期為“2017年10月7日”,保質期8個月,根據產品外包裝標注的信息,奶片已經過期。
?
發現上述問題后,胡女士找到樂友孕嬰童超市工作人員,要求店方給出說法。
?
胡女士介紹,*初超市銷售人員只同意為其退貨,后來店面負責人同意按照其所購奶片商品價格的10倍進行賠償。
?
對于店方給出的處理方案,胡女士表示無法接受。
?
胡女士說,她通過查詢有關過期食品賠償方面的案例,根據《 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買到過期食品,消費者可向涉事商家提出退貨并賠償1000元的要求。
?
對于胡女士提出的上述賠償要求,超市方面表示不同意。胡女士維權陷入僵局。
?
昨日,記者和胡女士來到樂友孕嬰童超市大東北海店,胡女士向記者出示了奶片和購物發票等維權證據。
?
針對胡女士的投訴,樂友孕嬰童超市大東北海店孟姓負責人表示,工作人員每天都對賣場內的商品進行排查,這段時間,店內新換了一名員工負責管理食品,這名員工排查食品時看錯了,由于工作上的疏忽出了問題。
?
對于胡女士提出的單張購物小票*低1000元的賠償要求,孟姓負責人表示,超市方面不會推卸責任,但只同意按照商品價格的10倍進行賠償。
?
上述負責人表示,如果胡女士不接受超市給出的處理方案,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
?
目前,胡女士已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情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介入調查。
?
針對過期食品引發的消費糾紛,本報消費維權律師團成員、遼寧安行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繼新表示,在司法實踐中,食品過保質期、消費者通過感官發現商品已經變質、酸敗,但是還在銷售的,以上這些情形都視為明知,在此情況下,商家如果銷售過期食品,屬于消費欺詐。
?
另外,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賠償。
?
楊繼新認為,依據上述規定,消費者如果在超市購買到過期食品,可以向超市經營者提出*低1000元的賠償要求。而從法理上分析,消費者購買到過期食品,如分別進行付款,并開具若干購物小票,每張購物小票可認定為一次購物行為完成,消費者可以以單張購物小票為維權證據,分別向商家提出賠償要求,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單張購物小票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可要求一次賠償一千元。
?
楊繼新同時提示,消費者購物遇糾紛,維權時只需提供所購商品、購物小票和產品初級證明材料即可,如果商家對于消費者提供的證據不認可,商家需用證據反駁,如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商家則要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