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食品及生產日期混亂等問題。 兩個月前生產的餅干仍擺上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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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中午11時許,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來到薛城區永興路上的“V1Bakery面包坊”,貨架上陳列著各種小餅干。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隨手拿上一個名為“咖啡核桃”小餅干發現,餅干盒上只有印刷的成分表以及“保質期30天”字樣,并沒有生產日期,店員稱,“這些是我們自己做的,是當天生產新鮮的,一早拉過來的。”而后,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在拿第二件小餅干時發現,盒體上粘貼著日期標簽,生產日期為“2017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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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店里的小餅干沒有貼上生產日期?店長解釋稱,沒有生產日期是因為沒有來得及在產品上打上生產日期標簽。“我們每天都很忙,前**銷售不出去的產品我們需要清點放在促銷區,新上來的產品沒有來得及打上日期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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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來及打上日期就上架銷售?既然每天都清點檢查,那貨架上怎么會出現過期食品?對此店長解釋稱,混入的過期產品系店員因工作業務不熟練,粗心拿錯產品所致。
餅干有了生產日期,咋又成了倉庫調度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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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上午9點半左右,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再次來到V1Bakery面包坊,看到貨架上小餅干系列小食品已經打上了生產日期。在前**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注意到的那款“咖啡核桃”產品包裝上也粘貼了“10月9日”字樣的生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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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餅干為何打上2天前的日期?前**店長解釋的沒來得及打上日期(10月10日的小餅干哪兒去了?店長稱,店內的面包是當日新鮮出爐,小餅干類的產品并不全是當日新鮮生產的,是店員的表達不當引起了誤會。至于小餅干這類產品為蛋糕、面包的輔助銷售產品,作為門店會根據各自產品的銷售情況向生產車間提前**遞交要貨單,第二天配送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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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店長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出示的每日要貨單中,根據10月9日這批產品干點類中,“咖啡核桃餅干”這一項的要貨數量為空。既然9日沒有要貨,為什么會有9日生產的產品?“這款咖啡核桃產品對于我們店來說銷量不是很好,因此我們沒有向車間要貨,這批貨是倉庫根據制作的數量進行的門店調度,說白了,**生產了這么多貨,總得銷售出去吧,還有一些有銷量壓力的門店,通過調貨的方式,進行產品銷售分攤。”店長說。
這標識是價格還是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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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鮮出爐的面包區域,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發現其中一款面包包裝上粘貼的打碼標簽為“12.801”,既不像價格格式,也不似生產日期格式,而店長告訴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12.801”中“12.8”是面包的價格,“01”是面包的生產日期,表示10月11日,并強調“如果有消費者問起來,會直接解釋給對方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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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隨后拿起另一個面包包裝,發現上面粘貼著兩個打碼的標簽,分別為“10月10日”、“9.800”,而貨架的*南端,一包類似鍋巴的外包裝上面粘貼著打碼的標簽為“¥610月10日”。現三包食品均粘貼著“棗莊劉飛食品”字樣,為V1Bakery面包坊自制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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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見到了V1Bakery面包坊的運營經理吳經理,吳經理表示,面包坊出現的“過期商品出現在貨架上”、“生產日期打碼標簽不一”等問題的確存在,作為公司的領導層,準備加大管理力度。“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也進行了門店罰款,下一步會加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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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未貼上生產日期就上架出售,過期食品仍擺上貨架、生產日期標識不明確等等,這讓消費者看不清楚不明白的事情,能否在食品安全監管上過關?又怎能讓消費者放心食用?對此,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將繼續追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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