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需謹慎購買。 ?
門檻低 吃貨多 朋友圈食品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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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要開一家店,必須持有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硬件設施要過關。但是開一家網銷食品店,只要有貨源,分分鐘都能開啟銷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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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微商的興起,諸如十一、中秋節等節日來臨之際,朋友圈也成為了銷售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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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胖胖烘焙”在朋友圈里發出了這條微信,她今年自己手工制作的300塊月餅已全部賣完,她說,今年她根據客戶的需求,制作了芒果、黑芝麻、榴蓮、巧克力等多種口味月餅,六塊一盒裝售價1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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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的食品,大多以手工制作,不含添加劑,甚至還可以為訂購者單獨訂購口味為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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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月餅,從自制蛋糕到壽司,從自制餃子、牛肉干到火鍋,由于不少微商都會送貨上門,還頗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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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朋友圈里的私房美食之所以大行其道,一方面是注冊成為微商無門檻可言,比起開實體店可免去行政審批、稅收等麻煩,能把成本做到*低;另一方面朋友圈潛在的“吃貨”不少,私房美食大有市場,那些制作私房美食的家庭廚房成了食品加工小作坊,規模不大,但可產出大量的“無證產品”,被稱為“熟人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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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想要網銷食品,得先開實體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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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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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家庭的私房美食面向不特定的群體廣而告之進行銷售時,盡管是在朋友圈的熟人之間進行,但本質上是一種生產、經營行為,就要依法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烏市食藥監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朋友圈美食屬于網絡食品,避開實體店而通過互聯網朋友圈進行銷售,只是銷售方式及銷售場所的變通而已,市場主體準入資質仍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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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風靡朋友圈的自制月餅、鴨脖、蛋糕、牛肉干、甜點等食品想繼續在網上賣的話,得先開實體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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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局建議:網售食品難以監管,食品購買應選擇正規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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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微商,本來就是為了降低成本,如果為了辦證再開一家實體店,我為什么還要做微商呢?”趁著大假,在朋友圈里售賣牛肉干和餃子的李女士,其說法代表了大多數微商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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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為了讓顧客更放心,我也打算去辦理衛生許可證的,可了解后發現,純粹做網銷,根本不可能達到辦證要求。”原本主做蛋糕的微商老板小薇,今年也趁著雙節期間,推出了蔓越莓、巧克力、奶黃等口味的月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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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小薇開始重視“有證經營”,但她坦言,像自己這樣做自制蛋糕生意的,如果要辦證,必須要有一個像樣的實體店才能成功,因為對于清洗間、蛋糕房等面積和設備都有一定的要求,“我只能放棄了,畢竟大家買我的東西,沖的是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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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烏市食藥監局工作人員表示,“市民自己在家中做月餅等食品,并在微信朋友圈等網絡上銷售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因為沒有生產許可。”這種“私房月餅”在人員健康、制作環境、食品保鮮等多環節存在安全風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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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微商并沒有實體店,銷售的包括月餅在內的食品都是在家中制作,加上朋友圈的私密性,一旦食品出了問題,執法人員在執法處理中取證相當困難,消費者維權也會很麻煩,建議消費者謹慎購買朋友圈銷售的私房月餅等美食。”烏市食藥監局工作人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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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工作人員建議市民,購買食品時,*好選擇超市、食品商店等正規銷售渠道,并留存好發票、收據。如果發現食品有安全問題,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