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商品案件,抓獲涉案人員19人,涉案金額初步估價達500余萬元。 ?
? ? 案件經過
?
? ? 2016年10月,市局治安支隊接到湘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在市場管理中發現銷售假冒100ML貴賓郎酒(俗稱“歪把子”酒。
?
? ? 通過調查,民警在雨湖區多家菜館、飯店、自選超市等多處銷售網點查扣到假冒的100ML貴賓郎酒。
?
?
? ? 獲悉案情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視,迅速成立由治安支隊牽頭,網技、巡特警、法制和縣市區局等單位組成的“11.8”專案組開展案件偵辦工作。經過半年的經營偵察,一個跨越湘潭、成都、長沙三地的制造、運輸、銷售、儲存 假酒的網絡逐漸浮出水面。
?
? ? 專案民警利用多種手段,反復對主要涉案人員的重要關系鏈進行梳理、分析,不分晝夜摸排線索,克服天氣嚴寒進行蹲點守候,逐一掌握了相關人員的活動軌跡、落腳點和加工、倉儲場地,專案組指揮部決定分兩批聯合成都、長沙警方,在湘潭、成都、長沙三地分別開展收網行動。
?
?
? ? 3月29日晚,專案組分別在湘潭、成都兩地同時開展抓捕行動。在湘潭楠竹山、雨湖等地搗毀銷售假酒窩點6個,在成都彭州搗毀生產假酒窩點1個,抓獲涉案人員9人,查封儲存假酒倉庫5個,扣押假冒注冊商標的五糧液、劍南春、茅臺等假酒14700余瓶,以及假冒注冊商標、防偽標識、假酒包裝盒等制造假酒物品若干,涉案金額200余萬元。
?
? ? 4月23日,專案組在長沙實施第二次抓捕行動。先后在長沙市雨花區、芙蓉區和長沙縣等地搗毀生產銷售假酒窩點1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0人,查封假酒倉庫6個,扣押假冒注冊商標的五糧液、劍南春、茅臺等假酒900余瓶,以及假冒注冊商標、防偽標識、假酒包裝盒等制造假酒物品若干,涉案金額約300余萬元。
?
?
? ? 經查,湘潭市面上銷售的假冒100ML貴賓郎酒均出自犯罪嫌疑人劉某經營的“旺誠酒業”.而劉某銷售的假冒貴賓郎酒均由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提供,劉某在訂制假酒時,還特地要求周某某專門打上防偽標識意圖以假亂真,然后分銷給劉某光等3人。
?
? ? 劉某除銷售假冒100ML貴賓郎酒外,還銷售假冒茅臺、五糧液、水井坊、劍南春、國窖等知名品牌白酒,且均由犯罪嫌疑人江某某提供,而江某某的白酒來源于犯罪嫌疑人項某某。
?
?
? ?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項某某交待,其通過從犯罪嫌疑人羅某某手中購進茅臺散酒等低檔次酒,從犯罪嫌疑人唐某某、高某某手中分別購得各類酒瓶、包裝袋和標識等物,雇傭趙某某、項某某等人灌裝成茅臺、五糧液、水井坊、劍南春、國窖等知名品牌白酒后,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對外進行銷售。
?
? ? 目前,已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6人,取保候審1人。案件的深挖工作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
? ? “11.8”制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案件的偵破,凝聚了由發現線索到成功收網的曲折與艱辛,映射了專案組的縝密經營、密切協同,更體現了參戰民警180多個日夜的辛勤付出和責任擔當,嚴厲打擊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有效地凈化社會風氣,維護了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