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 小作坊是我國食品供應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在廣大城鄉結合部和農村,食品小作坊更是發展經濟、促進百姓增收、解決就業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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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食品小作坊從業人員少、生產規模小、品控能力弱,存在較大的風險亦是不爭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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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重慶市食品 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 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伴隨《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 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扶持引導和強化 監管并舉,將有望使食品小作坊的生產加工行為徹底走出“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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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小作坊面臨發展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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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將至,家住江北區國奧村的柳先生,收到了一盒外地朋友寄來的藍莓曲奇。糕點包裝精美漂亮,味道也很不錯,但讓他感到有些擔憂的是,這盒糕點的相關信息大量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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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生產方信息,只有一個“猶抱琵琶半遮面”的網店二維碼;生產日期只標注為“建議5月20日前食用”;而配料表,則干脆沒有。盡管朋友大力推薦,“但這樣的食品吃起來,總歸有些不放心。”柳先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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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開始注重靚化包裝,不斷拓寬營銷渠道,一再強調“純天然無添加手工制作”的概念,但與柳先生收到的這盒藍莓曲奇一樣,眾多小作坊食品尷尬的“身世”和遭遇,并未得到徹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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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食品加工小作坊生產規模小、品控能力弱,小作坊生產加工環節監管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支撐,導致小作坊食品安全難以保證;另一方面,消費者的不信任令食品小作坊多只能“以價取勝”,難以做大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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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有小作坊聯系我們想進入超市,但被我們拒絕了。出了問題很難負得起責,所以我們從來不賣小作坊食品。”主城某大型超市負責人態度鮮明的回應代表著主流商場超市對小作坊食品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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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品小作坊迎來發展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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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作坊發展的困局,有望在今年“五一”過后被打破。以“扶持引導與從嚴監管相結合”為出發點的《辦法》,將于5月1日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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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生產監管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辦法》明確了食品小作坊的法律地位及相關規定,使食品小作坊生產經營有法可依,將*大地促進食品小作坊依法生產經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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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讓食品小作坊較食品生產企業適當降低了市場準入門檻,實行登記管理制度,并明確了登記部門、條件、程序和登記證管理等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引導督促食品小作坊守法生產經營,鼓勵其做大做強,發展成食品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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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登記制度頗為人性化。針對那些經現場核查基本符合條件,但有一定整改項目的新辦食品小作坊,制度明確規定可以“先發證,后整改”。對于食品小作坊提出變更及延續申請的,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者,可免于現場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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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食品小作坊業主感到振奮的是,《條例》、《辦法》未對小作坊食品限制銷售區域。這意味著,食品小作坊生產的合格食品今后可“登堂入室”,進入超市、學校、食堂等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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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實行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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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對食品小作坊生產的食品限制銷售區域的利好,是以更為細化的風險管控為基礎。對小食品作坊的“寬進”背后,是對小作坊生產的“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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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規定,食品小作坊應當符合《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條件,獲得《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證》后,方可從事登記范圍內食品生產加工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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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還規定食品小作坊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組織生產經營,建立并嚴格執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程序和要求,實施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小作坊生產的食品,必須醒目標識“小作坊食品”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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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還將食品小作坊納入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并將風險等級確定為R4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每年將對食品小作坊至少開展4次監督檢查和1次食品監督抽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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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食品小作坊的生產條件及安全保障能力,市政府批準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制定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食品目錄及明細》,在全市范圍內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包括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16個大類食品中的數十種高風險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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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加強對食品小作坊的風險分析和排查,對發現的問題開展專項整治,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