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料中。短短三個月,火鍋店營業額增長六萬多元。 ?
? ? 2月4日,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從云陽縣檢察院獲悉,由該院提起公訴的曾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 食品一案,在近日得到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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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家火鍋店吃起讓人上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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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年,時年42歲的曾某在云陽縣城開了一家火鍋店。在重慶做火鍋生意,如果不在軟件和硬件上下足功夫,想要賺大錢并不是件容易事。看著自家火鍋店收入每況愈下,曾某急得焦頭爛額,甚至不惜想起“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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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某在開店之初,就聽聞這個行業里存在的陰暗面——為提升火鍋的香味,讓人吃了上癮,一些黑心店鋪會在底料中加入罌粟殼。“只要將罌粟殼打成粉,食客們根本看不出來。”想著這種做法不易被察覺,還能讓火鍋變得讓人上癮,曾某決定一試,目的只是為增加更多的客源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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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年4月至6月期間,曾某在明知罌粟殼系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物質的情況下,仍將它添加到炒制的火鍋底料中,并銷售給消費者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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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短短三個月的時間,曾某的火鍋店在“提檔升級”后,的確改變巨大,小店銷售了270余桌火鍋,上千食客里還有不少回頭客,營業額也增加636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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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抽查到異常,她主動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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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景不長,使用“秘方”提味的火鍋店,*終讓人發現異常。有關部門抽查檢驗,抽樣火鍋底料中檢出罌粟堿含量為268um/kg、那可丁含368um/kg、嗎啡含量192un/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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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年9月14日,曾某接到警方打來的電話后,主動到云陽縣公安局投案。曾某表示,此前當地食藥監部門就在店內張貼過公告,告知火鍋店要誠信經營,不能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她也深知罌粟殼禁止添加在火鍋中,人吃多了會上癮,對人體有危害,“所以沒敢讓別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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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年11月29日,云陽縣人民檢察院以曾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當地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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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獲刑一年,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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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庭審現場,云陽縣人民檢察院案件承辦人認為,犯罪嫌疑人曾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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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審理,被告人曾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有自首情節,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2.7266萬元。同時,追繳違法所得63633元。而在緩刑考驗期內,曾某也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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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察官表示,為賺回頭客而發不義之財,這種做法其實是自斷財路。只有誠信經營,用優質的服務和精湛的技藝來呈現出每一道美食,才應是餐館飯店的經營者們沉下心去做的,而不要向曾某一樣自毀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