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貿市場和超市里,人們經常會看到一些 蔬菜使用膠帶捆扎,這些蔬菜相對于用尼龍繩、草繩捆扎的蔬菜更漂亮。但也有人對這類用于捆扎蔬菜的膠帶產生了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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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關于捆扎蔬菜的膠帶“有毒”“ 甲醛超標10倍”“長期食用這樣捆扎的蔬菜可能致癌”的說法,在互聯網上熱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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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場上,這類膠帶捆扎蔬菜的情況是否普遍?為此,本報記者對近江、南肖埠、清泰門、三里亭、屏風街、刀茅巷、三橋等農貿市場和聯華、華潤萬家、物美超市的部分門店實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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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貿市場和超市中,膠帶捆綁蔬菜的現象確實存在,其中超市較為普遍,不僅蘆筍等價格較高的蔬菜用膠帶捆扎,一些如大白菜和蔥這樣的“實惠”蔬菜也會用膠帶捆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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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表示,目前在蔬菜的捆扎中,膠帶使用得較多,但制作膠帶的基材與制作餐盒的材料為同一種,材料無毒。雖然膠帶的黏合劑若未完全反應,可能會有少量甲醛殘留,但通過對蔬菜的水洗、烹飪都可有效將其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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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貿市場少量蔬菜用膠帶捆扎 不少超市的蔬菜膠帶不與蔬菜直接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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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汽車南站附近的近江農貿市場,是市區面積較大的農貿市場,一樓是蔬菜、魚蝦區,共有各類攤位400多個,其中僅蔬菜攤位就占了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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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江在市場里做了8年的蔬菜生意,主要賣青菜、韭菜和蘆筍。在她的攤位前,可以看到,青菜都是分散得堆著,像一座小山;韭菜則用一根繩子在底部扎成一捆;只有蘆筍被分成一小捆之后,用膠帶捆扎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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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膠帶的正面是紫色的,上面印有種植蔬菜的廠家名稱和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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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場的其他蔬菜攤位前,使用膠帶捆扎的蔬菜大多為蘆筍,僅有一戶經營戶將膠帶用在了韭菜上。而該經營戶也解釋:“我捆韭菜的繩子掉了,就用膠帶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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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在南肖埠、清泰門、三里亭、屏風街、刀茅巷、三橋等農貿市場,使用膠帶捆扎的蔬菜也大多為蘆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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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筍比較貴,用膠帶扎好看一些,更受消費者歡迎。”清泰門農貿市場蔬菜經營戶馬美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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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貿市場,膠帶的使用并不普遍。相對來說,超市更為普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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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聯華超市慶春店、華潤萬家朝暉店、物美超市望江店的蔬菜區,除了蘆筍和韭菜使用膠帶捆扎外,茼蒿、萵苣筍、大白菜、芹菜、菠菜、長豇豆、蔥等品種的蔬菜也同樣使用膠帶捆扎。不過其中有不少蔬菜并不直接與膠帶接觸,在捆扎時,工作人員先用一張白紙包住要捆扎的部位,再用膠帶扎緊已經包好的白紙,使其不會散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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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端蔬菜上的膠帶,是上游的農戶或批發商捆扎的嗎?杭州蔬菜批發市場負責人胡名海對此予以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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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名海介紹,目前市場每天向全省運送蔬菜2200噸,占全省蔬菜供應量90%以上,從批發市場發往各地的蔬菜基本都是散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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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白菜為例,規格以50斤/箱為主,市場經營戶只在箱子的開口處用膠帶封口,其他蔬菜也沒有用膠帶捆扎。”胡名海說,而批發市場里蘆筍的供應量*少,農貿市場和超市的蘆筍大多是直接從種植基地采購。“使用膠帶來捆扎蔬菜,大多是零售端的經營戶們所為,主要為了讓蔬菜看起來更美觀。”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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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膠帶一般以聚丙乙烯薄膜作為基材
可用于蔬菜捆扎且降解速度*為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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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關于捆扎蔬菜的膠帶“有毒”“甲醛超標10倍”“長期食用這樣捆扎的蔬菜可能致癌”的說法,在互聯網上熱傳。與此同時,針對膠帶是否含有有害物質,網上也有不少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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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產品包裝材料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教授級**工程師鐘峰在接受《人民日報》記者的采訪時曾表示,常見和使用的膠帶都由基材和黏合劑兩部分組成。平時捆扎蔬菜用的膠帶,一般以聚丙乙烯薄膜作為基材,經過涂抹黏合劑制成。“聚丙乙烯是一種高分子聚合物,無毒,而黏合劑在制作過程中會使用甲醛作為輔料,未完全反應,可能會有少量殘留。根據國家標準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中明確規定,甲醛可用于食品接觸性黏合劑生產,*大殘留量應小于15毫克/千克。”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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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聯系上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青年工作委員會委員、副秘書長劉東紅。她表示,聚丙乙烯是一種常用于餐盒和包裝袋制作的材料,其本身就是一種可用于食物包裝的材料,現在用于蔬菜的捆扎沒有問題。“聚丙乙烯或黏合劑與蔬菜接觸時,不會發生反應。且此類材料的降解速度*為緩慢,也不會在捆扎蔬菜那么短的時間內發生物質的遷移,而滲透等情況也不會發生,消費者沒有必要對此產生恐慌。”她說,“而其他如塑料袋、尼龍繩這樣的膠帶替代品也同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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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浙江省食藥監局對杭州和省內其他地區的農貿市場和超市的農產品保持持續監管,從國家食藥監局的抽樣調查來看,使用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膠帶,捆綁蔬菜并不會對蔬菜產生影響,對人體也不會產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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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內還沒有“食品專用膠帶”
曾有抽檢查出膠帶含微量甲醛
但水洗、烹飪均可有效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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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此前全國不少城市就針對蔬菜用膠帶做過相關的抽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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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2016年7月,深圳市質檢院就配合深圳市食藥局在當地6家超市隨機抽檢了11個膠帶捆綁蔬菜樣本,對膠帶直接接觸部分的蔬菜甲醛殘留量和甲醛遷移量等指標進行檢測。由于膠帶未納入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范圍,這次檢驗參照了全國食品整治辦[2008]3號《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批》、GB 9690—2009《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衛生標準》、GB/T10004—2008《包裝用塑料復合膜、袋干法復合、擠出復合》進行評價。檢測結果表明,11個蔬菜樣品中并未檢出甲醛,11個膠帶僅檢出微量的甲醛(范圍在0.13—0.19毫克/平方分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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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帶檢測時,所用的膠帶面積為1平方分米,而且按照國標規定,需要在60℃的4%乙酸中浸泡2個小時。而蔬菜在實際售賣過程中,與膠帶的接觸面積遠低于1平方分米,接觸溫度為室溫(遠低于實驗時的60℃,也不會遇到實驗時所采用的*端酸性條件,因此并未在蔬菜樣品中檢出甲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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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東紅介紹,微量的甲醛普遍存在于水產品、水果、蔬菜、牛奶等食品中。不同食品中產生甲醛的機制不同,一般來說,新鮮果蔬中甲醛含量絕大多數都在每公斤1毫克以下,*高每公斤不會超過5毫克。某些動物產品中的甲醛含量稍高,如新鮮魷魚每公斤甲醛含量約為20毫克。“甲醛易溶于水,高溫時易揮發,水洗和烹飪都是有效的去除辦法。”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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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每日攝入多大劑量的甲醛,會對人體產生實質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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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產品加工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實驗室(北京研究員王鳳忠對外表示,根據美國環保署的數據:甲醛的每日允許攝入量為每公斤體重0.2毫克。按照一個體重為60公斤的成年人計算,每日甲醛攝入只要不超過12毫克,就不會對健康產生影響。大部分食物中甲醛本底含量都很低,以白菜為例,每公斤白菜的甲醛本底含量約為1毫克,也就是說攝入12公斤未經清洗烹飪的白菜才可能會超過每日允許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