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著力解決食品安全違法成本低、執法成本高的問題。 ?
正在舉行的上海市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17日聽取了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鐘燕群所作關于《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草案》的說明。上海把社會廣泛關注的食用農產品、網絡食品、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安全監管問題納入《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草案》的修訂范圍,修訂幅度達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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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鐘燕群表示,目前,上海食品安全總體有序可控、穩中向好。但是,食品安全形式依然嚴峻,在食品生產經營的市場準入、食用農產品、網絡食品、小型餐飲服務等監管方面還存在一些短板問題。立法進一步完善上海食品監管體制機制,固化食品安全工作成功經驗,切實推動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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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在立法過程中,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連續六年開展食品安全工作執法檢查,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殷一璀當日在做《上海市人民大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時表示,常委會積*推進 食品安全法規修改,除了把社會普遍關注的食用農產品、網絡食品、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安全監管問題納入修訂范圍,還在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體現“四個*嚴”(*嚴謹的標準、*嚴格的監管、*嚴厲的處罰、*嚴肅的問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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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燕群透露,條例草案在現行的《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辦法》(簡稱《實施辦法》基礎上,從六章擴展到八章,增加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置”兩章。條文數量從62條增加到114條,全新條文52條,修訂幅度達93.8%。在內容上,條例草案補充細化了市場準入的一般規定、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食用農產品監管、網絡食品經營要求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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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完善了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和相關的政府職責,包括建立市、區和鄉、鎮三級食品安全監管協調機制,協調、解決多頭分管、責任不清、職能交叉的問題;通過列舉方式重點規定政府主要監管部門職責,著力消除食品安全監管縫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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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設置了嚴格的市場準入門檻,強化源頭治理,通過嚴格的市場準入,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據此,上海將完善進滬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食品安全信息登記制度,建立進口食品安全信息監管部門互相通報制度;對重點監管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實施信息追溯管理,建立全上海統一的信息追溯平臺,運用大數據處理等現代科技手段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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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條例草案,上海將落實生產經營各環節企業主體責任:食品生產方面,將加強食品生產企業標準化管理;在食品流通方面,將強化食品安全全過程控制,對食用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臨近保質期和超過保質期食品等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在餐飲服務方面,嚴格規范公開食品加工過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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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還探索對網絡食品經營的監管。據此,上海將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備案義務,網絡食品經營者的公示制度,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管理責任,網絡交易食品配送要求等進行規范。鐘燕群說,條例草案強化了重點食品和相關業態的監管,包括,增加了與消費者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酒類、食用鹽、糧食等重點食品的監管,將農村集體聚餐納入食品安全監管范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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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事故處置和社會監督方面,條例草案細化并完善了上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與報告、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食品安全應急控制等措施;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主動公開制度和統一的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制度,發揮第三方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作用,鼓勵民眾積*參與上海食品安全監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