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李先生在平頂山市新城區應河橋附近開了一個夜市 大排檔,當時新進了一批瓶裝 雪花 啤酒,誰知有食客喝了以后稱味道“不對勁兒”,并因身體不適入院。李先生發現剩余五十余件未打開的啤酒中,不少都有不明懸浮物,隨后他向經銷商維權,但至今無果。10月12日,李先生表示,自己現在很擔心此事如果就這么一直拖著,會拖過啤酒的保質期,導致*后無法維權。當日下午,記者聯系雪花啤酒河南總代理商,對方一直回避啤酒有質量問題,表示“讓他走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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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上午,記者在李先生的大排檔看到,這些“問題雪花啤酒”堆放在倉庫的角落里, 啤酒瓶上的標簽完整,均印有“雪花原汁麥啤酒”,生產日期分為2016年5月25日和2016年5月30日兩種,保質期均為180天。從這些成件的啤酒中隨機抽出幾瓶,記者看到,每瓶里均有明顯的細線頭樣或細絮狀的懸浮物。記者還發現,在幾瓶雪花啤酒的標簽旁,有類似標簽撕掉留下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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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李先生回憶,今年7月11日晚上,有6名食客來到他的大排檔吃飯,在喝下這些啤酒后,有兩名食客當場出現嘔吐癥狀,回去后其他4名食客也相繼出現上吐下瀉癥狀,其中3名食客住進醫院治療。為此,李先生不僅承擔了3名食客的入院治療費,并另付了1.8萬元賠償金才平息了這些食客的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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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食客們反映喝了這些“雪花原汁麥啤酒”后感覺“味道不對勁兒”,李先生趕緊查看剩下的這批尚未打開的五十余件“雪花原汁麥啤酒”,發現這些酒瓶里大多有明顯的細線頭樣或細絮狀懸浮物。“今年6月18日,我一次從雪花啤酒平頂山經銷商處進了150件啤酒,一半都存在這種情況。”李先生說,隨后他開始多次找供應這批啤酒的經銷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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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告訴記者,7月15日,雪花啤酒平頂山經銷商派人到李先生處查看,“經銷商查看后確認是他們的啤酒,稱是生產技術問題,不是質量問題。當時提出賠償給我2000元,他們把剩余的啤酒拉走,我沒有同意。”李先生說,因為這個賠償太低,也擔心經銷商把啤酒拉走后沒有了證據,所以李先生予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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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初,在李先生的反復催問下,雪花啤酒河南總代理反饋廠商意見,要求李先生填寫賠償單,李先生按照廠商要求和自己賠償食客住院費、補償費等,提出賠償自己3.8萬元。但李先生稱,賠償單填寫后交給廠商,此后再也沒有任何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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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李先生提供的聯系方式,記者撥通了雪花啤酒平頂山經銷商程先生的電話。程先生承認了這批“問題啤酒”是他從華潤雪花啤酒(駐馬店有限公司進的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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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隨后聯系到雪花啤酒河南總經銷,該負責人在電話中向記者表示,李先生堅持索要3.8萬元的賠償太高。“因為李先生沒有證明那些食客出現上吐下瀉是因為喝我們雪花啤酒引發的癥狀,沒有賠償依據,就沒法給予賠償。所以,我們讓他走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