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高調公布查獲案值3 .5個億的“全國*大的干果走私案”,該案經過大連中院一審、遼寧省高院裁定發(fā)回重審、大連中院再審,昨天遼寧省高院二審開庭。至此,包括陳北英等多名被告已經被羈押將近5年,其中三名被告人已經刑滿釋放,一名嫌疑人因死亡未被追究刑責。 ?
? ? 這宗案件從2011年初案發(fā)至今已近五年,兩家單位和7名被告人被指控走私普通貨物罪,歷經多次開庭審理,四名被告人對檢方的指控沒有異議,陳北英、甄秀芹完全否認所有的指控,鄒皓坤只對指控的走私數額提出了異議,足見案件之復雜。另一主犯趙義民為何未歸案?佛山麗志公司是否參與了走私?目前,仍有許多疑點引發(fā)爭議,需要法庭作出*終的審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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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回顧
? ? 從案發(fā)至今近五年
? ? 三被告人已刑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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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4”特大干果走私案被稱為全國*大干果走私案,涉案的干果類貨物450個集裝箱共計950 6余噸,偷逃應繳稅額合計人民幣810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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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分兩部分,分別為佛山麗志及中興公司各自涉嫌的走私事實。據指控,陳北英在擔任佛山麗志首席代表期間,以明顯低于貨物正常進口的應繳稅額,委托深圳市典洋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將佛山麗志及他人購進的開心果、榛子、杏仁等干果類貨物走私運入中國境內并銷售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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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外,陳北英在擔任中興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期間,與丹東昌昇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鄒皓坤、中興公司業(yè)務員那偉及中興公司總經理趙義民、王潮忠(均另案處理合謀共同走私進口干果類貨物,涉案干果類貨物237個集裝箱共計5018.390噸,偷逃應繳稅額合計人民幣43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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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該案大連中院于2012年12月5日作出一審判決,由于被告單位以及陳北英等不服上訴,遼寧省高院隨后作出裁定,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判,發(fā)回重審。今年2月10日,大連中院重新作出一審判決,改判陳北英有期徒刑13年。陳北英仍不服上訴,至昨日,遼寧省高院對此案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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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從案發(fā)到二審開庭,經歷了近五年的時間,梁海欣、焉志強、巴越三名判得比較輕的被告人,按照之前的判決,從羈押之日算起至今已刑滿釋放。由此,昨日的庭審中,出現了三名被告人已是自由身的奇特情景。另外,費良敏的刑期也將于明年1月23日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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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歷程
? ? “干果帝國”隕落
? ? 僅剩一保安守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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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憑借中興公司,陳北英一手創(chuàng)立起自己的“干果帝國”。在*高峰,中興公司干果出口額占通化市出口創(chuàng)匯總額的80%,成為“果仁一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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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1年,陳北英與其供貨商之一趙義民合作,成立了吉林中興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興公司。該司成立之初,趙義民占股40%,陳北英與妻子何娟各占20%,其他20%為散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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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娟說,2007年前后,趙義民挪用了公司1300萬資金進行賭博,*后血本無歸,傾家蕩產之余,還欠下了500萬的債務無法償還。隨后,趙義民同意將自己在中興公司的股份轉讓給陳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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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1月24日,趙義民正式離開公司。不過,就在同**,“1·24”特大干果走私案便案發(fā)了。涉案的單位為香港麗志貿易公司佛山辦事處以及中興公司。案發(fā)后,公司資金鏈斷裂,本如日中天的中興公司在同年7月停產。如今,占地100多畝的中興公司已經空空如也,只剩下一名保安看守著廠房和機器,“干果帝國”已無法重現當年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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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寫:南都記者 門君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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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問
? ? 趙義民為何一直沒有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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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庭審中記者發(fā)現,從2002年趙義民和陳北英成立吉林中興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兩人是非常親密的生意伙伴。2007年前后,趙義民挪用公司資產1300萬元到澳門賭博輸光,趙義民的股份在2008年初全部轉讓給了陳北英,陳成為中興公司**的控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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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方指控,2007年7月間陳北英、趙義民和王潮忠合謀共同走私進口干果類貨物,而趙義民被標注為“另案處理”。記者在庭審中了解到,趙義民至今沒有歸案,陳北英成為此案中**的“幕后指使”。記者通過有關渠道查詢,趙義民并沒有被網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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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告單位中興公司的代理人庭上希望法庭查明案發(fā)的經過,其稱此案的舉報人正是趙義民,而*大的走私頭目正是趙義民,趙義民與大連海關緝私局副局長孫某私人關系密切。趙義民一直沒有歸案,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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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山麗志公司有否參與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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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方指控,被告人陳北英在擔任被告單位佛山麗志首席代表期間,于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間,先后安排該公司內銷部經理被告人甄秀芹、梁海欣等人,以明顯低于貨物正常進口的應繳稅額,委托深圳市典洋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邱宏圖及盧偉青(均另案處理等人,將由美國、伊朗等國購進的開心果、榛子、杏仁等干果類貨物走私進口運入中國境內并銷售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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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告人陳北英在庭審中承認他們委托了深圳典洋公司報關進口,“(每噸關稅*高價格6000元,*低4200元。”陳北英表示他并不了解干果類貨物進口關稅的稅率,選擇較低的報關稅對他來說非常正常,至于貨運公司通過什么樣的手段將貨物入關,他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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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北英的代理律師陳光武據此認為,走私行為或許存在但并不是佛山麗志公司,這個責任不應該由麗志公司或陳北英來承擔。但檢察官卻認為,低于正常的關稅6000元即認為走私,陳北英和佛山麗志應該認定為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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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展鵬公司與中興公司是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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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庭確認的基本事實是,2008年3月份趙義民、那偉離開了中興公司,3月18日法定代表人為那偉的展鵬公司成立。檢方指控,展鵬公司是由中興公司提供資金成立,并由趙義民、那偉、被告人焉志強、巴越等人從事走私活動,幕后指使者為陳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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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義民的妻子、被告人費良敏庭上陳述,展鵬公司為中興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財物賬本、收益全部歸于中興公司。被告單位中興公司申請原財務總監(jiān)張某出庭作證,張某卻否認了費良敏的說法,她稱50萬的費用只是中興公司借給了展鵬公司,之后展鵬公司也將50萬如數歸還,展鵬公司和那偉的行為與中興公司無關。另外,展鵬公司的走私獲利由趙義民、王潮忠、那偉三人分成,中興公司從中并未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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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扣押的57個集裝箱貨物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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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此案中檢方提供了多達46份的證人證言,直接證據為“扣押被告單位麗志公司核桃、帶殼杏仁、榛子合計57個集裝箱。”被告陳北英的妻子何娟在庭上直指海關作假。“直到現在我沒有拿到扣押清單,而在卷宗中附卷的扣押清單只有一個人的簽字,沒有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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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為被告單位麗志公司的訴訟代理人,何娟在庭上追問,“這57個集裝箱扣押在了哪里?現在去了哪里?如果存在有沒有拍賣?”據何娟在庭上講,根本就不存在扣押57個集裝箱的事實,據其查詢是由丹東翰通公司進口并未進入大連海關,21個集裝箱在扣押的日期前已經運到了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