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 近日,瀘州(微博老窖公司將盧濤
??? 網絡熱銷白酒涉嫌傍**被起訴
??? 2014年10月,瀘州老窖公司發現瀘濤酒業在其阿里巴巴官方旗艦店上大量宣傳銷售“瀘酒老窖”、“瀘窖老酒”、“瀘窖老酒坊”等系列侵權酒,并有成交記錄,其中“瀘酒老窖”(特曲酒不僅涉嫌商標侵權,且其內外包裝裝潢與原告生產的“瀘州老窖”(特曲非常近似。
??? 隨后,瀘州老窖公司在包括西南食品城、華豐食品城,發現有商家大量批發銷售被告的產品,在公證購買取證后,向成都市中院起訴了上述白酒的生產商瀘濤酒業和瀘川酒廠。
??? 瀘州老窖公司認為,瀘濤酒業不正當利用“瀘州老窖”系列酒的聲譽,一而再、再而三反復持續侵權,違反新商標法的相關規定,給原告造成重大損失,也給消費者造成了混淆。而瀘川酒廠作為委托方,與瀘濤酒業共同實施侵權行為,應承擔連帶侵權責任。
??? “傍**到如此程度,性質*其惡劣,懇請法院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 ”瀘州老窖公司代理律師丁山在法庭上陳述稱,由于目前仿冒**產品不構成刑事犯罪,導致了各行各業的不法商家瘋狂“傍**”,本案在法院主持過調解的情況下,被告公司繼續擴大侵權酒銷售范圍,其銷售品種也增加至10多種。
??? 被訴公司曾因類似行為被處罰
??? 據法庭調查發現,早在2013年,被告瀘濤酒業公司就曾因傍**侵權而被處罰過。2013年5月,邛崍(微博市工商局在瀘濤酒業生產地址檢查時,發現其庫房堆放有“老窖秘釀酒”、 “老窖酒”、“1918瀘酒老窖”等產品,內外包裝上均顯著標有“瀘州”、“老窖”、“瀘酒老窖”字樣,侵犯了原告的“瀘州”、“瀘州老窖(橫排加豎排等注冊商標專用權,邛崍市工商局遂對侵權產品進行查封。經調查確認侵權后,邛崍工商局于2013年9月對瀘濤酒業罰款11.9萬余元。
??? ”瀘濤酒業并未因此停止侵權,反而變本加厲繼續侵權。“丁山介紹稱,目前類似利用知名企業聲譽,傍**、搭便車,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擠占品牌所有者市場的行為較為普遍,在商標注冊環節,惡意搶注;在商標使用環節,傍**、搭便車,生產山寨產品,嚴重破壞市場秩序,*終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 庭審焦點:包裝近似算不算侵權?
??? 訴訟中,瀘州老窖公司主張其擁有的注冊商標橫式、豎式”瀘州老窖“字樣、”瀘州“字樣、豎式”瀘州老酒坊“字樣和江陽圖商標被侵權。開庭前夕,原告將經過公證采購的涉嫌侵權產品搬到了法庭,在法官的主導下,逐一拆封、辨認、對比。
??? 對于現場拆封的白酒,兩名被告核對后表示,雖然被告公司曾經生產過類似產品,但并不承認法庭上的酒就是自己所生產的。同時對瀘州老窖主張的5個注冊商標權也提出了異議,認為這些商標權益不包括在白酒上的權益,也就是說,雖然瀘州老窖公司擁有相應的商標權,但并不擁有這些商標在白酒上的權益。
??? ”瀘州二字屬于標識,被告對其使用不屬于商標性使用?!氨桓娲砺蓭煴硎?,被告公司使用的文字與瀘州老窖公司的包裝裝潢并不近似,”瀘州老窖“放棄了對”老窖“二字的專用權,而瀘州又是地名,因此被告使用”瀘酒老窖“、”瀘窖老酒“等名字并不侵權。
??? 對于”傍**“的指控,兩名被告答辯稱,工商部門對瀘濤酒業的行政處罰與商標侵權是兩回事,并不意味著被行政處罰就構成商標侵權;被告在自己生產的酒水上使用的相關包裝,不是商標法意義上的對商標的使用,而且被告生產的酒水與原告的酒水定價不同,不會在消費者中產生混淆,被告對”瀘州“、”老窖“等文字的使用,都是描述性使用,不是對整個商標的直接使用,因此不構成侵權。
??? 經過四個多小時的庭審,法院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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