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 紅網長沙7月29日訊(時刻新聞記者 鄭濤 通訊員 羅玉良29日上午,長沙中院召開打擊危害
??? 一、被告人廖代招、陳君泉、陳登清、楊元隆、吳遠盛、曹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 【基本案情】2008年4月,被告人廖代招、陳君泉等人合伙成立長沙縣閩樂豆制品廠,系個體工商戶,生產腐竹。被告人廖代招、陳君泉、陳登清、楊元隆、吳遠盛在生產腐竹的過程中,添加國家禁止的非食用原料硼砂和烏洛托品。被告人曹卉明知閩樂豆制品廠購買硼砂和烏洛托品是用于生產腐竹,仍將硼砂和烏洛托品銷售給閩樂豆制品廠。所生產的腐竹絕大部分通過被告人陳登清經營的泰豐茹業批發部,銷售給其他批發商,造成大量有毒、有害的腐竹流向市場。
??? 【裁判結果】長沙縣法院一審法院判決:1、被告人廖代招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二萬元。2、被告人陳君泉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3、被告人陳登清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一萬五千元。4、被告人吳遠盛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七千元。5、被告人楊元隆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一萬元。6、被告人曹卉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
??? 被告人陳登清不服一審判決,向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后向二審法院申請撤回上訴,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撤回上訴。
??? 二、被告人朱忠民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 【基本案情】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4月間,被告人朱忠民以每公斤2元左右的價格,多次向瀏陽市普跡鎮養豬戶收購病死、死因不明的牲豬,拖回家中附近的一廢棄的房屋內,除去毛和內臟等,然后以每千克6元左右的價格對外銷售,共計銷售1250公斤。2013年10月30日,被告人朱忠民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 【裁判結果】瀏陽市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朱忠民犯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 被告人朱忠民不服一審判決,向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三、被告人周申文、張果成、毛立初、熊春花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 【基本案情】2013年4月至6月間,被告人周申文伙同于平輝(另案處理租賃瀏陽市北盛鎮卓然村一廢棄廠房,從被告人張果成等人處購買未經檢驗、檢疫的病死或死因不明的豬肉,雇請被告人毛立初、熊春花夫婦使用亞硝酸鹽、工業鹽、胭脂紅、焦糖色等不能用于食品生產的添加劑加工熏制臘肉。期間,張果成收購未經檢驗、檢疫的病死、死因不明的豬肉2000余公斤后,明知周申文用于制作臘肉,仍以每公斤6元的價格銷售給周申文,銷售金額1萬余元。周申文及于平輝將所制作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臘肉一萬余斤以每斤10元至12元不等的價格銷往長沙縣、廣東省等地。
??? 【裁判結果】瀏陽市法院一審判決:1、被告人周申文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二十萬元。2、被告人張果成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二十萬元。3、被告人毛立初犯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4、被告人熊春花犯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
??? 被告人周申文、張果成不服一審判決,向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四、被告人楊月平、孫小伍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 【基本案情】2013年10月,被告人楊月平以每斤1.2元的價格,從被告人孫小伍處共購進各類熱死、病死以及和其他死因不明的死雞740余斤,而后加工成臘雞對外銷售。其中以每斤5元的價格對外銷售120斤。經媒體曝光后,2013年11月26日寧鄉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從被告人楊月平處扣押了剩余的臘雞62斤及死雞515斤。經寧鄉縣動物衛生監督所檢驗:扣押的雞屬于檢疫不合格動物產品。
??? 【裁判結果】寧鄉縣法院一審法院判決:一、被告人楊月平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二、被告人孫小伍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五千元。
??? 被告人楊月平、孫小伍不服一審判決,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五、被告人黃立祥、賀應安、喻獻忠、羅建祥、任志錦、李勇、鄧華江、付國強、晏蘭芝、戴建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 【基本案情】2013年8月,被告人黃立祥在家自建冷庫,從被告人鄧華江、李勇、付國強等人處以每斤4到4.5元的不等價格向外收購使用含有氯化琥珀膽堿的麻醉飛鏢注射器射殺的毒狗。其中向鄧華江、李勇、付國強收購40余只。黃立祥將收購的被毒殺的死狗進行脫毛處理并冷藏,以每斤5.2元至5.5元的價格銷售給被告人賀應安。賀應安收購后對外銷售,其中銷售給被告人喻獻忠4000余斤,銷售給被告人任志錦1000余斤,銷售給被告人羅建祥2000余斤,銷售給被告人晏蘭芝500余斤,銷售給被告人戴建良300余斤,均再加價對外銷售供人食用。
??? 【裁判結果】寧鄉縣法院一審判決:1、被告人黃立祥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2、被告人賀應安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3、被告人喻獻忠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4、被告人羅建祥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一萬八千元;5、被告人任志錦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五千元;6、被告人李勇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7、被告人鄧華江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8、被告人付國強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9、被告人晏蘭芝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10、被告人戴建良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四千元。
??? 被告人黃立祥、李勇、任志錦、喻獻忠不服一審判決,向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六、被告人陳秀偉、邱凡玉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 【基本案情】被告人邱凡玉自2013年正月初三開始,以每斤2元的價格收購等外雞(即身體有殘疾或體型較小的雞,其中雜有死因不明的死雞,其將其中的活雞賣出一部分,賣不出的等外雞和死雞則放入冷凍庫中。2013年9月至11月,邱凡玉明知陳秀偉從事臘雞熏制,以每斤1元多的價格將雞肉銷售給被告人陳秀偉。被告人陳秀偉收購這些未經檢疫、檢驗、死因不明的雞肉后,將其中一部分加工熏制成臘雞,以每斤4-5元的價格對外銷售110-120斤。2013年11月26日,寧鄉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在對被告人陳秀偉家進行執法檢查時,現場查獲并扣押死因不明的雞1974公斤,臘雞236公斤。
??? 【裁判結果】寧鄉縣法院一審判決:1、被告人陳秀偉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五千元;2、被告人邱凡玉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五千元。
??? 被告人陳秀偉、邱凡玉不服一審判決,向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①本網注名來源于“互聯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或者來源機構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個月內與本網聯系,聯系郵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則視為默認百檢網有權進行轉載。
②本網注名來源于“百檢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百檢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轉載本網作品,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獲本網授權的作品,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百檢網"。違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③本網所載作品僅代表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百檢立場,用戶需作出獨立判斷,如有異議或投訴,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