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3日電(婁奕娟 互聯網交易中的 食品安全、 消費者權益保護是當前社會廣泛關注的一個 熱點。7月3日,國家食藥監總局法制司司長徐景和做客新華網時表示,只要有良好的制度設計,網絡第三方平臺也可以行使一定的對 食品入網者的 管理權,有利于我國食品安全工作的提升。
?
徐景和表示,要充分發揮互聯網第三方平臺的功能,還有幾方面的內容需要明確。**要明確互聯網食品第三方平臺的提供者應當對入網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來明確入網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
“入網者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需要對其進行實名登記。”徐景和說,進行實名登記的*終目的也是為了保護消費者,這是誠信交易的基礎保障。
?
徐景和表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提供者要對入網者的交易活動承擔一定的管理義務。如果發現食品經營者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如果發現嚴重違法的,應當立即停止平臺服務。
?
新《 食品安全法》通過法律責任來強化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責任。
?
根據規定,如果沒有對入網者進行實名登記,沒有履行審查義務,發現問題后也沒有及時報告,沒有停止服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責令其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到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責令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如果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第三方平臺與食品經營者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
網購遭遇食品安全問題時,消費者是找第三方平臺還是找入網經營者呢?
?
徐景和給出了答案: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食品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由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賠償后,有權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生產者進行追償。
?
徐景和補充說,網絡食品第三方交易平臺提供者如果做出了更有利于消費者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
?
近年來,網絡購物受到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青睞。但由于網上銷售食品準入門檻低、經營地點不固定、缺乏正規手續,加之監管無力,不法商家借機銷售質量無保障的食品,網購食品安全問題越來越引起消費者的重視。
?
此前,*高人民法院已經發布了《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即將于10月正式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對網絡食品交易作出嚴格的規定,將填補了對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和食用農產品銷售等各個環節存在的網絡交易監管制度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