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 新華網云南頻道4月2日電? 5月1日起,云南省將全面施行
??? 據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總監林玉孝介紹,《云南省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辦法》自去年12月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經充分調查研究和多次修改審定,并通過云南省政府法制辦審查備案,管理辦法將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共有5章29條,主要規定了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及負責人違反法律法規,適用納入“黑名單”管理的情形和公布“黑名單”信息有關規定,以及對公布“黑名單”生產經營者、責任人員的管理措施。
??? 為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對納入食藥安全“黑名單”的生產經營者和責任人進行監督,充分調動社會公眾、媒體、企業等多元主體參與食品藥品安全社會治理的積*性,云南省食藥監局每年設立100萬元專項基金,對重大食品藥品安全違法案件舉報進行獎勵。
??? “黑名單”納入標準
??? 《云南省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辦法》明確了受到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行政處罰的19種情形,1年內受到兩次從重處罰的16種情形,發布違法廣告的2種情形,只要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和責任人員符合其中對應的一種情形,即納入“黑名單”管理。社會比較關注的諸如用有毒有害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嚴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食品添加劑、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違法行為以弱勢群體或醫保確定的重癥患者為主要侵害對象、發布違法廣告誤導消費者、引發公共安全事件等情形,都將列入“黑名單”。
??? 對于小作坊、個體工商戶等微小的食品生產和經營單位,云南省各級監管部門將創新監管模式,掃除監管盲區,加強對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小型超市等賣場,以及零售小店、餐飲小吃部等消費點進貨渠道的監督管理,杜絕“三無”產品和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目前,《云南省食品安全生產條例》正在起草中,對于微小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管會有專章規定。
??? 公布形式與公開內容
??? 據介紹,“黑名單”采取誰認定誰公開和逐級匯總集中公開相結合的方式,即:縣級監管部門認定的“黑名單”由縣局在其網站或其他媒介上公開,并報州市局,由州市局匯同自己認定的“黑名單”企業一同在州市局網站上公開;州市局所公開的市縣兩級“黑名單”報省局,由省局將省局認定的“黑名單”和各州市上報的一同在省局網站在公開。
??? “全裸式”公開內容包含了三個層次的信息公開:一是違法生產經營者的名稱、地址、法人實體等;二是違法行為的直接責任人員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隱去部分號碼等;三是涉案產品相關信息,包括名稱、批次等。
??? 公開期限與懲戒措施
??? 林玉孝表示,“黑名單”公布期限與其被采取行為限制措施的期限一致,主要是考慮以禁止或限制時間為準。法律、行政法規未規定行為限制措施期限的,公布期限為2年,既給違法者以應有的懲戒,又讓失信者有改革過自新的機會。
??? “黑名單”企業懲戒措施主要有四項。一是將“黑名單”生產經營者及責任人記入食品藥品監管信用檔案,按信用等級評定辦法,相應降低信用等級,增加監督檢查、監督抽驗頻次,實施重點監管。二是產品招標、醫保定點、馳名商標認定等過程中,嚴格資格審查把關,將嚴重失信者排除在外。三是在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受理行政許可事項時,對因提供虛假證明、文件資料、樣品活著采取其他欺騙手段取得許可證件或批準證明文件受到吊證或撤銷證明文件處罰,納入視頻藥品安全“黑名單”的生產經營者和責任人員,依照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年限不受理其申請,實質就是取消其市場準入資格。四是對納入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的生產經營者、責任人員,再次發生違法行為的,按從重情節依法處理,直至吊銷許可證或撤銷證明文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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