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 全疆*大"
??? 涉案"地溝油"高達412噸,法庭未當庭宣判
??? 令人作嘔的泔水油加動物油渣、燒堿、鹽水等原料煉成的"地溝油",竟被
??? 5日,油脂廠老板黎某、糧油批發店老板趙某和油脂廠工人黃某、魯某在烏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4人分別被指控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生產偽劣產品罪、銷售偽劣產品罪。據檢察機關介紹,該案是全疆首例生產、銷售"地溝油"案,也是目前全疆*大一起"地溝油"案。
??? 公訴人指控稱,2008年5月7日,黎某在本市小地窩堡二隊登記成立了烏市新市區湘奧油脂加工廠,個人經營,行業為非食用植物油加工。
??? 2011年2月至8月,黎某從各地購買了大量的"罐底油"、"泔水油"等,并安排魯某和黃某進行生產、加工"地溝油".其間,黎某將這些"地溝油"以食用油的名義在**北園春糧油市場銷售。后經相關部門檢驗,黎某生產的"地溝油"中含有對人體有害的致癌物質。
??? 糧油市場批發店的趙某,明知黎某賣加工的"地溝油",仍分46次從黎某處購進并對外銷售。經查,涉案"地溝油"共計412噸,金額高達342.1萬余元。
??? 2011年9月10日,警方調查后分別將4人抓獲。
??? 公訴人稱,4人的行為均已觸犯我國《刑法》,應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黎某的刑事責任,以生產偽劣產品罪追究黃某和魯某的刑事責任,以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趙某的刑事責任。其中,黎某和趙某系主犯,黃某和魯某系從犯。
??? "我的行為給社會和他人造成了危害,我很后悔。"面對指控,黎某對指控的事實表示沒有異議,但對罪名提出了異議。
??? 法庭經過**審理后,未當庭宣判。
??? □繼續閱讀
??? 糧油店老板法庭上說"不知道"
??? 法庭上,45歲的黎某稱將"地溝油"當食用油賣給趙某時,趙某曾問是不是地溝油,自己承認了。黎某的辯護律師稱,生產地溝油屬于黎某油脂廠的正常經營范圍,只是不應該銷售給趙某的糧油店。該辯護律師對檢察機關的定罪提出異議,并認為黎某未和其余3名被告進行共謀,因此不屬于共同犯罪。
??? "我不知道這是地溝油。"趙某說,自己做糧油批發生意,當時黎某稱這些是等級較差的棉籽油,雖沒有廠址、合格證明等,但低于市場價格,且從色澤味道上看是棉籽油,就進貨了。他也懷疑油的來路,但對方沒說。趙某還承認,自己將這些油摻到等級較高的食用油中銷售。
??? "黎某說趙某知道這些是地溝油,是推卸責任的說法。"趙某的辯護律師說,如果趙某明知是地溝油,為什么還要以8元多的價格來購買,這個價格和市場上的價格相差不大,有必要為了區區幾毛錢犯這么大的錯嗎?而且,用于加工酸化油(化工油的地溝油賣價只有4元多。
??? 趙某的辯護律師表示,趙某的行為*多算以次充好,不應屬于銷售偽劣產品罪。
??? 黃某和魯某的辯護律師稱,二人只是給黎某打工的工人,從未參與"地溝油"的生產和經營,也知道廠子生產的是非食用油,后來見黎某去北園春市場銷售油,當時只是懷疑過,但并不知情。
??? 庭審結束時,幾人都表示很后悔,稱因為法律意識淡薄,導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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