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7月25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劉襄等5人非法生產銷售
中新網焦作7月25日電(記者 齊永)7月25日下午,全國備受矚目的河南"瘦肉精"案件一審落下帷幕,通過長達8個多小時的審理,*終河南焦作中級人民法院對5名被告人當庭宣判了判決結果.當庭宣判后,被告人陳玉偉未當庭表示是否上訴,其他四名被告人均當庭提出上訴.
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襄、奚中杰明知國家禁止使用鹽酸克倫特羅(瘦肉精)飼養生豬,且使用鹽酸克倫特羅飼養的生豬流入市場后會嚴重影響消費者的身體健康.為攫取暴利,2007年初,劉襄與奚中杰約定共同投資,研制、生產、銷售鹽酸克侖特羅供生豬飼用.二人商議:雙方各投資五萬元,劉襄負責技術開發和生產,奚中杰負責銷售,利潤均分.
同年8、9月份,劉襄在湖北省襄陽市谷城縣試制出鹽酸克侖特羅后,與奚中杰一起帶樣品到河南省先后找到被告人陳玉偉、肖兵進行試驗、推銷.陳、肖二人明知使用鹽酸克侖特羅飼養的生豬流入市場會對消費者身體健康、生命造成嚴重危害,仍將鹽酸克侖特羅賣給收豬的經紀人試用,得知效果好后,遂將信息反饋給劉襄、奚中杰,劉襄等人將該鹽酸克侖特羅稱為"劉襄產品",開始大規模生產,陳玉偉、肖兵進行大量銷售用于生豬飼養.截至2011年3月,劉襄、奚中杰共生產鹽酸克侖特羅(原粉)2700余公斤,奚中杰、陳玉偉、肖兵銷售后非法所得250萬元.被告人劉鴻林明知人食用使用鹽酸克侖特羅飼養的豬肉有害身體健康,仍協助劉襄購進原料、進行研制、生產、銷售等活動.
5被告人生產、銷售的鹽酸克倫特羅經過多層銷售,*終銷至河南、山東等地的生豬養殖戶,致使大量使用鹽酸克倫特羅勾兌飼料飼養的生豬流入市場,嚴重影響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并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人劉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奚中杰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肖兵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判處被告人陳玉偉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被告人劉鴻林因有重大立功表現,且系從犯,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九年當庭宣判后,被告人陳玉偉未當庭表示是否上訴,其他被告人均提出上訴.
在庭審結束后,河南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趙新河接受了中新網記者的采訪,他認為,上述判決不僅合法而且合理.趙新河說,今天的庭審程序規范,證據充分,在這個基礎上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做出判決應當是合法的,這個必須結合社會公眾對這個案件的感受,因為食品安全問題,是社會國家公共安全的重要內容之一,本案的瘦肉精主要用于飼養豬,豬肉涉及到千萬個消費者,依法予以嚴懲應當是符合民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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