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lián)網
朱達志 成都商報評論員
今年3月至5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執(zhí)法檢查組開展了
常委會組成人員充分肯定了這個報告,同時還就貫徹落實
把食品安全納入“國家安全”范疇,和以法治的方式維護公民的“食品安全權”,確實是兩個嶄新的命題,盡管它們并不是什么新觀點或者說并沒有體現(xiàn)某種新理念。
就前者而言,“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這句古訓,其實早就闡明了糧食及廣義的食品安全之于國家安全的特殊重要意義———食品及食品安全問題,是天字**號的大事,須臾不可松懈。只是由于古代生產力落后,現(xiàn)今意義上的食品安全問題還不突出。如今,溫飽已基本不是問題了,食品安全的矛盾得以凸顯,糧食問題之于國家安全的意義,更多地體現(xiàn)在了食品安全上。
古人早就知道食品問題關乎江山社稷,但是在現(xiàn)代治理理念中,明確提出食品安全是國家安全的組成部分,還是有其令人矚目之重要意義的。過去,官方強調金融安全、糧食安全、能源安全、生態(tài)安全比較多;而所謂糧食安全,更多地也只是基于其在國際競爭中的戰(zhàn)略意義而言。但是,食品安全關乎國家安全這個命題,卻是建立在食品安全乃民生之本這個觀點上的。食品有恙則民不聊生,且不說內亂將因其而起,國際紛爭中的國家安全亦難確保。
“公民食品安全權”這個說法的提出,同樣令人欣慰。憲法規(guī)定,公民權利受法律保護。而大體說來,每個中國公民都依法享有充分的政治權利和民事權利。按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公民的民事權利包括財產所有權、債權、知識產權、人身權(生命和健康權等等十余項法定權利。現(xiàn)有法律中盡管沒有“食品安全權”的明文條款,但民法通則中的生命健康權理應涵蓋食品安全,而生命和健康的權利,又是首要的和*根本的人身權利。因此,說公民擁有食品安全權,是合乎法理和法意的。
但愿“食品安全關乎國家安全”、“以法治的方式維護公民的食品安全權”這兩個命題,能夠成為各級監(jiān)管部門乃至全體國民的自覺意識。如此,層出不窮的食品安全問題才不至于成為媒體的永恒話題,“民以食為天”的古訓才可能成為現(xiàn)實而非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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