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張光遠說,國家發展改革委正按照法規定律履行處罰程序,已將處罰決定書送達相關企業。如果企業拒不執行,價格主管部門可以依照《價格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50條,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企業,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今年7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聯合宣布,吉林玉米中心批發市場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因去年10月召集國內16個省區市上百家綠豆經銷企業開會,串通漲價、哄抬綠豆價格,被物價部門處以5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處罰。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了吉林玉米中心批發市場有限公司等企業召集國內上百家綠豆經銷企業開會,串通漲價、哄抬綠豆價格的錄音,目的是將事實真相公布于眾,教育廣大經營者守法經營,不得串通漲價。
????張光遠表示,行業協會應該遵守相應法律法規,加強價格自律,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做到知法依法,嚴格依照法律辦事。
????張光遠說,價格主管部門在價格監管方面準備采取下面幾項措施:**,進一步完善反映市場波動的價格監測制度,建立更加靈敏的價格預警體系,擴大監測覆蓋面,增加監測深度。第二,制定完善價格異常波動的應急預案,完善現有價格監管法律法規。第三,發改委網站公布了《
????為了在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時期快速而嚴厲打擊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牟取暴利的行為,穩定通脹預期,發展改革委擬訂了《關于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時期價格違法行為處罰的特別規定(征求意見稿》。根據這份規定,經營者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有關部門將責令其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罰款*高限額比現有法規允許的*高額增加了一倍。
????這份征求意見稿規定,因情況緊急,需要立即制止和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的,有關部門可采取下列措施:當場決定立案;責令暫停相關營業,查封扣押相關財物;以口頭方式履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程序、聽證告知程序;先行收繳違法所得,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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