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5 來源:互聯網
近10年來,
米加
梳理近年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終處理結果,追蹤個別有“前科”企業的生存狀況,除了感嘆無良企業對利潤的瘋狂追逐,對生命的麻木冷漠,對法律的心存僥幸,少數地方對自身利益的袒護等等之外,也許我們更應思考:犯罪成本是否足以抵擋利潤誘惑?法律是否足以阻攔制假售劣者前赴后繼的腳步?是什么導致法律監管的缺位?即使重罰重判,為何仍顯得威懾力不足?
蘇丹紅案發后,子承父業
生意仍然紅火,不過現在的小老板說,當年的教訓很深刻
在國內外均掀起軒然大波的“蘇丹紅”事件中,被國家質檢總局確認為中國內地蘇丹紅食品源頭的廣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其法人代表譚偉棠*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230萬元;從犯馮永華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搜索近年來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材料時,記者發現,生產“蘇丹紅”的廠家在網上還留有提供產品的信息,電話、地址、聯系人,一應俱全。電話打去,對方稱仍在做食品色素,愿意送貨上門,并提供樣板試用。記者說想去廠里看看,如果覺得放心,將大批訂貨。
數日之后,另一電話打來,為一自稱姓譚的男士。他對假稱“面包作坊老板娘”的記者十分殷勤,將廠址等傳真了過來。傳真上寫的廠家不是廣州“田洋”,而是另一個牌子:威×。廠址也由原來“田洋”所在的增城,搬至芳村。難道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
按圖索驥,找上門去。
廠家在城中村旁的一個小工業區內,看上去雖稱不上簡陋,但也絕不算“大型”,給人的**印象,似乎不像電話中介紹的“通過了QS認證”等。
記者再和譚先生聯系,說要看廠房,他稱外出,恐有不便,并再三提出將樣品送至記者的“鋪頭”試用。記者當然沒有“鋪頭”,便說在網上看過他們的“歷史”,所以放心不下,并追問現在的“威×”與原來的“田洋”有何關系?
譚先生是這樣說的:威×是英國的牌子,以前與田洋也有合作,出事以后接手了田洋原來的生產線,田洋也有參股威×。由于以前的教訓,現在他們不再做合成色素,只做純天然色素。客戶很多,廣州幾個**連鎖餅家都同他們訂貨,單是其中一家,一年訂單就達數百萬元。
“你們之前的跟頭栽得也很大啊!”“是啊,教訓很深刻,所以我們現在照足國家標準做,產品通過了QS認證,廠房都要2000平方米以上。”見他也姓譚,對來龍去脈又如此清楚,記者估計他與“田洋”關系匪淺:“請問您是跑業務的還是老板呢?”“我可以說是什么都做。原來田洋的老板,是我的父親。”
話及于此,譚先生顯得很坦誠,他說父親出事時,他才18歲,如今子承父業,什么都要學習。距離父親出獄,還有很長一段時間,所以他得挑起擔子。
又數日后,記者表明身份后欲再采訪譚先生,他表示回頭答復,但直至記者發稿時,也未曾聯系。
記者在廣州市工商局查詢了“威×”公司的登記情況,發現這是一家注冊資本50萬港元的外資企業,從登記的情況看不出它與田洋的關系。可以肯定的是,“田洋”雖然倒下了,但“田洋”背后的利益鏈條并未中斷,客戶關系也部分存留,“前科”并未令它難以立足。
近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大頭嬰
中招人數:近20名嬰兒因食用劣質奶粉導致營養不良死亡,全國各地陸續發現大頭嬰超過200例。
事件回放:2003年,安徽省阜陽市人民醫院兒科陸續收治了100多名高度營養不良、全身浮腫的嬰兒,并有13名嬰兒死亡。經家長舉報、媒體曝光,全國十多個省份查出蛋白質等營養成分嚴重不足的偽劣奶粉,大批嬰兒因飲用而出現重度營養不良綜合征。后來的調查表明,劣質奶粉至少從2001年起就已開始生產銷售,54家生產奶粉的企業被列入首批“黑名單”。
處理結果:“大頭嬰”事件的源頭———安徽阜陽市有20名劣質奶粉銷售商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期*長者8年,*短者6個月,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共8人;另外,有18名被告人被分別處以人民幣3萬元以下、1000元以上罰金。同時,浙江、福建、四川等省質監、衛生、工商等一些職能部門負責人因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而入罪。
毒酒案
中招人數:27人死亡,222人中毒。
事件回放:1998年春節前夕,山西朔州市平魯區醫院接連收到幾名危重病人,癥狀都是嘔吐、頭疼、呼吸困難,還沒來得及進入搶救室就已死亡。平魯區醫院是個小醫院,癥狀一致的病人如此集中死亡以往未見。醫生們很快查出,死亡與飲酒有關。
事情起源于山西文水縣,當地農民王青華與其妻武燕萍用34噸甲醇加水勾兌成散裝白酒57噸出售,并通過一些不法個體戶流向內蒙、北京市場。后來的鑒定報告指出,酒中含甲醇超國家標準達900倍之多。
處理結果:王青華等6人被判死刑,武燕萍等4人被判無期徒刑,其他9名被告人被判5至15年有期徒刑。
蘇丹紅
中招人數:難以數計。肯德基、亨氏等多個品牌使用了含蘇丹紅的調味料,大批“紅心蛋”、“農家蛋”經檢測“涉紅”。
事件回放:2004年6月,英國發布致癌化工色素蘇丹紅污染食品警示;2005年初,中國質檢總局開始全國徹查,多種品牌食品被檢出含蘇丹紅。檢查*終確認,廣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是內地“涉紅”食品的源頭。法院審理認為,田洋負責人在明知油溶黃、油溶紅是用于皮鞋油、地板蠟的化工色素,卻依然將其摻入食品色素中,銷售數額達到400多萬元,構成犯罪。
我國盡管有規定禁止將“蘇丹紅一號”作為食品添加劑用于食品生產,但直至蘇丹紅事件爆發,國家還沒有出臺統一的“蘇丹紅一號”檢測方法和標準。
處理結果:廣州中院以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主犯譚偉棠有期徒刑15年,處罰金人民幣230萬元;從犯馮永華有期徒刑10年,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瘦肉精
中招人數:據不完全統計,1998年以來,全國各地相繼發生18起瘦肉精中毒事件,中毒者達1700多人,死亡1人。
事件回放:2001年11月7日,廣東河源市數百群眾食用豬肉后出現頭昏、肌肉抽搐等中毒癥狀。經調查發現,廣東中洋公司在生產、經營飼料過程中,添加國家已停止、禁用的鹽酸克侖特羅激素(俗稱“瘦肉精”),吃了中洋公司飼料的豬進入市場,造成484人中毒,震驚全國。
處理結果:廣東中洋公司因非法經營罪被判處罰金15萬元,公司法人代表林清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0萬元。同類案件,浙江養豬戶俞亞春被判有期徒刑3年,處罰金3萬元;江西豬場場長陶某被判處拘役4個月,罰金7000元。
屢見人頭落地 為何前赴后繼
監管缺失,低成本高利潤少風險的“生意”自然有人搶著做
有人認為,我國對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得太輕了,然而一些重大案件不乏死刑“伺候”。山西朔州毒酒事發,一案便是6個人頭落地;2004年導致14人死亡的廣州毒酒案、2005年東莞毒酒案,主犯都被處死刑。
有人認為,我國對食品安全疏于管理,然而散布在衛生、農業、質檢等部門的食品安全專業人員總數已經超過百萬人,這支百萬大軍足以形成一張巨大的監管網。
有人認為,我國食品生產的“標準”太低,然而,我國涉及可食用農產品、加工食品的國家標準達1817項,相應的行業標準2588項,此外還有大量的地方標準、食品衛生標準、產品質量標準。
可是,為什么鋒利的法律之劍卻沒有威懾力?龐大的監管網卻環環有缺口?
犯罪,成本低廉
我國涉及食品安全的共有20部法律、近40部行政法規、近150部部門規章。守法,經營成本可能大幅提升;不守法,可能面臨法律制裁,但要看幾率有多高。當幾率足夠大,企業和個人都會有所忌憚;當利潤足夠大,有的人冒著上絞刑架的危險也要干。
從近10年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來看,法律之劍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生產銷售有毒食品案一般出現死人的重大后果,才予追究,其他情況一罰了事,幾乎使得企業經營者可以漠視相關法律法規。
2005年1月27日,北京市豐臺區工商分局查到假冒“瀘州老窖”176箱,*后只沒收了全部侵權商品,并對當事人處以2萬元罰款———造假者只需再賣100箱6支裝的假酒就可以賺回。
“瘦肉精”系列案件中,如未造成“嚴重后果”,處罰甚輕。江西新余市一間養豬場在飼料中添加瘦肉精,該豬場場長的違法成本=拘役4個月+罰金7000元。而據說,用“瘦肉精”把一頭普通豬催變成瘦肉型豬,成本僅8元,凈利卻在30元以上。
一包一斤裝的劣質“奶粉”,據說成本僅5元左右,利潤則超過10元;正常情況下,1公斤大米可以釀出0.75公斤酒,如果不仿冒**,利潤僅2角錢左右,如果兌入酒精,利潤翻到三至四倍……
低成本高利潤少風險,這樣的“生意”不愁沒人搶著做。
監管,亡羊補牢
無論民間還是官方都承認,違法成本低廉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監管不力。
每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各項嚴格的檢查和“嚴打”都會見諸報端。據報道,“三聚氰胺事件”發生后,國家質檢系統派出了多達1644個督察小組,進駐所有乳制品加工企業,對購進原奶和出廠乳制品每批必檢。這樣龐大的檢查系統和密集的檢查行動,不由得令人深思:這之前,他們到哪去了?風波平息之后,會否一切照舊?
根據標準進行檢測,是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手段,但食品行業似乎已陷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泥沼之中:添加物五花八門,時時更新。牛奶的摻假手段據說達到上百種,而有關部門總是在出了問題后才“赫然”發現,然后出臺相關的檢測標準;在飼料中,“瘦肉精”、“蘇丹紅”等都是部分養殖戶違規使用后才被列入檢測的,而像三聚氰胺等大部分化工原料,都未被列入檢測范圍。其原因是化工原料種類太多,不可能都列入檢測名錄。
因此,這種亡羊補牢式的監管模式,仍無法真正填補食品添加物制度的漏洞。
有識者正在呼吁:大幅度提高企業和相關個人的犯罪成本,同時讓全社會知道,有些錯誤犯了可以有改過自新的機會,而有些“天線”一旦觸及,前面基本上只有一條路———死路。
據悉,《
?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①本網注名來源于“互聯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或者來源機構所有,如果有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個月內與本網聯系,聯系郵箱service@baijiantest.com,否則視為默認百檢網有權進行轉載。
②本網注名來源于“百檢網”的所有作品,版權歸百檢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想要轉載本網作品,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已獲本網授權的作品,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百檢網"。違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③本網所載作品僅代表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百檢立場,用戶需作出獨立判斷,如有異議或投訴,請聯系service@baijian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