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是土壤中污染物的容許含量。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殘留積累,以不致造成作物的生育障礙、在籽?;蚩墒巢糠种械倪^量積累(不超過食品衛生標準)或影響土壤、水體等環境質量為界限。為貫徹《環境保護》防止土壤污染,保護生態環境,保障農林生產,維護人體健康,制定本標準。國家按土壤應用功能、保護目標和土壤主要性質,規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允許濃度指標值及相應的監測方法。
樣品種類及檢測對象
| 檢測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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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 理化檢測指標
| pH、水分、酸度、容重、密度、粒度、揮發酚、氟化物、、氨氮、全氮、全磷、全鉀、鹽氮、全鹽量、根、有效磷、有效硅、有效鐵、有效硼、速效鉀、陽離子交換量、有機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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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檢測指標
| 鉛、鎘、汞、鉻、銻、砷、鈹、硒、銅、鎳、銀、鋅、錳、鋁、鋰、鋇、鈦、錫、硼、鍶、鈷、鉬、釷、鈾、釩、鉍、鎵、鍺、碲、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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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檢測指標
| 揮發性鹵代烴、揮發性總石油類烴、、多環芳烴、可提取有機鹵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有機氯農藥、有機磷農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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