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滌劑 QB/T 1224-2012
本標準規定了織物用液體洗滌劑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由各種表面活性劑和助劑配制而成,用于織物清潔去污的液體洗滌劑產品(不適用于非水洗型產品)。
洗衣液的定義
洗衣液:以水作為基質,具有一定去污能力的清潔用品。一般用于洗滌各種紡織品、針織品等。
絲毛洗滌液:以水作為基質,具有一定去污能力的清潔用品。一般用于洗滌絲織品、羽絨制品、毛、絨制品等。
衣口預洗劑:以水或水和有機溶劑混合作為基質,具有一定去污能力的清潔用品。一般用于衣物整體洗滌前對領口和袖口等局部重垢污漬的預洗。
根據產品使用對象分為三個品種兩個類型,即:洗衣液、絲毛洗滌液、衣口預洗劑。產品銷售的商品名稱,應能夠易于對產品品種、類型進行區分。
產品標記
產品標記以清晰明了為原則,普通型產品直接標記執行標準即可,濃縮型產品則要在執行標準號之后標注“濃縮型”字樣。例如濃縮型洗衣液可標記為:QB/T1224-XXXX(濃縮型)
當產品外包裝的名稱和使用說明中無法清晰地辨別產品品種、類型時,需在執行標準標記的后面,同時標記產品的品種和類型。
產品測試項目報告一下項目:外觀、氣味、穩定性、總活性物 、PH值、總五氧化二磷、去污力。
具體測試如下:
1 外觀
量取不少于200ML的試樣,之余干燥潔凈的無色具塞廣口玻璃瓶中,在非直射光條件下進行觀察。
2 氣味
取適量試樣用嗅覺進行鑒別。
3 穩定性
量取不少于100ML的試樣兩份,分別置于250ML的無色具塞廣口玻璃瓶中,一份與(-5±2℃)的冰箱中放置24H,取出恢復至室溫后觀察。一份于(40±2℃)的保溫箱中放置24H,取出恢復至室溫后觀察。
4 總活性物
一般情況下,按GB/T 13173中總活性物含量的規定進行。當產品配方中含有不溶于乙醇的表面活性劑組分時,或客商訂貨合同書中規定總活性物含量檢測結果不包括水珠溶劑,要求用三氧甲烷萃取法測定時,按GB/T 13173中總活性物含量的規定進行。
5 PH
按GB/T 6368的規定進行。測試溫度25℃,用新煮沸并冷卻的蒸餾水配制試樣溶液的質量濃度為1:100,混勻后測定。
6總五氧化二磷
7 去污力
產品在運輸時應輕裝輕卸,不應倒置,避免日曬雨淋,避免高溫或冰凍,嚴禁箱上踩踏和堆放重物。 產品應貯存在通風干燥且不受陽光直射和雨淋的場所,不易貯存在高溫或冰凍的環境中。堆垛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堆垛高度應適當,避免損壞大包裝。保質期: 在符合規定的運輸和貯存條件下,在包裝完整未經啟封的情況下,產品的保質期按銷售包裝實際標注方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