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TSCA檢測 產品TSCA報告辦理單位
美國TSCA
美國《有毒物質控制法案》(Toxic Substance Control Act, TSCA)
由美國國會于1976年頒布,1977年生效,美國環保署(EPA)負責實施。該法案旨在綜合考慮美國境內流通的化學物質對環境、
經濟和社會的影響,預防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不合理風險”。經多次修訂,TSCA已成為美國有效管理化學物質的重要法規。
對于輸美產品屬于TSCA監管類別的企業來說,TSCA合規是進行正常貿易的先決條件。
The Lantern Festival2021年1月,美國環保署(EPA)根據《有毒物質控制法案》在聯邦公報中發布針對五種持久性、
生物累積性和毒性(PBT)化學物質的*終規則,限制這些物質的使用。
關于這五種物質的*終規則中的限制要求,將于2021年3月8日起分階段實施。
相關企業需提前關注產品的合規情況,否則將禁止上市。
這些物質的主要用途及管控要求如下:
十溴二苯醚 (DecaBDE) CAS No. 1163-19-5
異丙基化磷 酸三苯酯 (PIP (3:1)) CAS No. 68937-41- 7
2,4,6 三- 叔 丁基苯酚 (2,4,6-TTBP) CAS No. 732-26-3
五氯硫酚 (PCTP) CAS No. 133-49-3
六氯丁二烯 (HCBD) CAS No. 87-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