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肥料新標準NY/T525-2021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標準有機肥含量較NY/T525-2012一致,不用認為乘以1.5,達到30%即為合格。新版與舊版操作方法一樣,有機質含量表述都一樣,有機肥標準越來越放寬,肥料要求越來越低了。
新版標準與NY525-2012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有:1、取消了強制性條款的規定。2、修改了標準適用范圍,→原版的“畜禽糞便、動植物殘體和以動植物產品為原料加工的下腳料為原料,并經發酵腐熟后制成的有機肥料”改為“畜禽糞便、秸稈等有機廢棄物為原料,經發酵腐熟后制成的商品化有機肥料”。3、增加了“腐熟度”“種子發芽指數”兩個項目4、增加了有機肥料生產原料適用類目錄及評估類原料安全性評價要求5、刪除了對產品顏色的要求6、修改了總養分的質量分數及其測定方法7、修改了有機質的質量分數及其計算方法8、增加了種子發芽指數的限定及其測定方法9、增加了機械雜質的質量分數的限定及其測定方法10、修改了檢驗規則11、增加了雜草種子活性的測定方法12、修改了包裝標識要求,增加了對主要原料名稱、氯離子的質量分數等的標識要求。
標準中規定,有機肥料生產原料應遵循“安全、衛生、穩定、有效”的基本原則,原料按日錄分類管理,分為適用類、評估類和禁用類。優先選用附錄A中的適用類原料;禁止選用粉煤灰、鋼渣、污泥、生活垃圾(經分類陳化后的廚余廢棄物除外)、含有外來人侵物種的物料和法律法規禁止的物料等存在安全隱患的禁用類原料;其余為評估類原料。如選擇附錄B中的評估類原料,須進行安全評估并通過安全性評價后才能用于有機肥料生產。產品外觀需均勻,粉狀或顆粒狀,無惡臭。通過日視、鼻嗅測定。產品的技術指標主要包括有機質含量、總養分含量、水分、酸堿度、種子發芽指數和機械雜質等指標。
此外,有機肥料還需要符合重金屬(總砷、總汞、總鉛、總鎘、總鉻)的限量指標,以及糞大腸菌群數、蛔蟲卵死亡率、氯離子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