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檢驗樣品在預加載荷下產生的變形量,判斷是否合格保證載荷試驗由兩個主要程序組成:A、施加一個規定的保證載荷。B 、測量由保證載荷引起的伸長量
保證載荷試驗由兩個主要程序組成:
1.施加一個規定的保證載荷(如圖 )。
2.測量由保證載荷引起的伸長量。按表7或表9給出的保證載荷,在拉力試驗機上對試件施加軸向載荷,并保持15S.承受載荷又未旋合的螺紋長度應為一倍螺紋直徑(1d )。
3.為符合保證載荷試驗要求施加載荷后的螺栓螺釘或螺柱的長度應與加載前的相同,其誤差±12.5um為允許的測量誤差.
4.為避免試件承受橫向載荷,試驗機的夾頭應能自動定心.試驗時,夾頭的移動速度不應超過3mm/min。
5.受某些不確定因素,如直線度和螺紋對中性(加大測量誤差)的影響,次施加保證載荷時,可能導致緊固件產生明顯的伸長。在這種情況下,可使用比規定值增大的3%載荷進行第二次保證載荷試驗。如果施加這種載荷后與加載前的長度相同(誤差±12.5um以內)則應認為符合要求。
試驗注意事項:
1、夾具應能夠自動對中,測試速度≤3mm/min。
2、保持時間上的區別GB中是15S。
3、測試長度時應為球錐接觸。
4、測試前后的長度應該是相同的,誤差為±12.5μm。
5、如果次試驗長度產生明顯伸長,那可以以規定值大3%的載荷在測一次,測試前后的長度偏差不能超過±12.5μ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