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抗火性能檢測
1.構件抗火試驗
鋼結構的抗火性能可通過其構件的抗火試驗進行檢驗。各種類型的構件(如梁、柱等),應選取不利的進行試驗,一般來說,應力較大,兩端約束較強的構件對抗火不利。
試件應與結構中的實際尺寸一致,并應模擬實際受載與兩端約束情況,采用標準火災升溫,試件的防火措施應與實際結構現場一致。
試驗時應盡可能保持爐內溫度均勻一致,爐內平均實際升溫曲線按時間積分值與標準火災升溫曲線的對應理論值間的相對誤差,在實驗開始的10min內不應大于15%,在10~30min不應大于10%,在30min以后不應大于5%。另外任意時刻溫度偏離不應大于±100℃。
試件的耐火*限以試件失去承載力的時間來確定。
2.防火涂料檢測
鋼結構如采用防火涂料保護,應符合如下要求
(1)涂層顏色、外觀應符合設計規定。
(2)無漏涂、明顯裂縫、空鼓現象。
(3)應對涂層厚度進行測定,涂層厚度的測定方法如下:對于厚型涂料可采用針入法測定,對于薄型涂料可采用測厚儀測定。對于不同截面形狀的構件應量測構件所有覆有除料的外側面,鋼結構的梁、柱、斜撐等按其不同截面形狀,所示各點檢測(見圖1)。檢測時,任定一檢測線,按鋼結構的形狀及圖示點檢測,然后距已測位置兩邊各300cm處再按圖示①~④點檢測。所測三組數據的平均值和小值為檢測數據,平均厚度不應小于設計值且小厚度值不應小于設計值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