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18 來源:互聯網
近日,中國認證認可協會發布《關于開展認證人員誠信規范執業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將對認證人員的違規失信行為進行全面清查,將嚴重違規失信的認證人員清理出認證人員隊伍。本次專項治理行動分重點清查和全行業普查兩個階段進行,將重點檢查虛假認證、不誠信執業、違規執業問題。詳見通知正文。
關于開展認證人員誠信規范執業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
各認證機構及認證人員:
為落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治理認證亂象的要求,中國認證認可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決定開展“認證人員誠信規范執業專項治理行動”,對認證人員的違規失信行為進行全面清查,將嚴重違規失信的認證人員清理出認證人員隊伍,營造風清氣正的行業環境, 提升認證公正性和公信力。現
就專項治理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本次專項治理行動的意義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認證認可工作。今年 1 月,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于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 促進全面質量管理的意見》(國發〔2018〕3 號),部署推進質量認證體系建設, 強化全面質量管理, 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
新時代的認證認可工作擔負著新的使命、 新的任務、 新的責任。但是,認證行業存在的各種認證亂象,嚴重阻礙了認證作用發揮。因此,合力整治認證亂象刻不容緩,必須重拳出擊。
認證人員是認證活動的實施者,一些認證亂象的發生與認證人員不誠信、不規范執業有直接關系。必須將認證人員的誠信規范執業情況作為行業治理重點,從源頭上保證認證活動的公正性、公信力和有效性。要通過本次專項治理行動,切實落實認證機構主體責任,提高認證人員誠信規范執業意識,使規范執業、誠信執業成為從業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底線”。
二、專項治理行動整體安排
(一)檢查重點
1.虛假認證: 認證活動中存在認證不到現場、 縮減審核時間、編造認證審核經歷、編造認證記錄等行為;
2.不誠信執業: 認證機構推薦注冊的認證人員個人誠信缺失,虛報注冊相關信息;
3.違規執業: 注冊認證人員同時在咨詢機構任職或與咨詢機構存在關聯關系,以及以不同身份在兩個以上認證機構執業等行為。
(二)實施步驟
此次專項治理行動分重點清查和全行業普查兩個階段進行:
9 月至 10 月, 開展重點清查, 達到“重拳出擊、 集中整治”的效果;
10 月至 11 月,開展全行業誠信規范執業普查,認證機構和認證人員自查自糾,協會進行監督核查。
三、重點清查工作
重點清查工作由協會組織力量集中實施,認證機構和認證人員配合。
(一)清查內容
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問題多發、頻發、行業反映強烈的認證機構、領域和地區,對是否存在虛假認證、不誠信執業和違規執業行為進行重點清查。
(二)違規行為處置
1.協會將對經核實確認存在虛假認證、不誠信執業、違規執業等行為的認證機構、認證人員、注冊擔保人,依據《認證人員資格處置規則》做出嚴肅處理;
2.將相關認證機構和認證人員的失信行為,記錄到認證機構和認證人員失信信息平臺, 以及認證人員注冊與管理系統的人員信用檔案中;
3.對存在問題嚴重的認證機構,協會暫停受理該機構推薦的所有人員注冊申請;
4.對涉嫌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認證機構和認證人員,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處理。
四、全行業普查工作
普查工作采取認證機構和認證人員自查自糾與協會監督核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認證機構和認證人員自查自糾
認證機構和認證人員應重視自查自糾工作,主動查找問題、切實發現問題、徹底解決問題,并以此次自查工作為契機,建立健全認證機構誠信機制,完善認證人員誠信執業管理要求。
1.自查內容
(1)是否存在縮減審核時間或者未到現場審核、編造認證審核經歷的情況;
(2)是否存在編造認證審核記錄、出具虛假認證結論的情況;
(3)認證人員是否存在注冊過程誠信缺失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虛報工作經歷、審核經歷、教育經歷等);
(4)注冊擔保人是否存在擔保信息失實、未盡擔保責任的情況;
(5)認證機構內部人員管理體系是否健全、有效。
2.自查自糾要求
(1)自查自糾工作由認證機構統一組織實施;
(2)自查自糾工作應做到所有認證人員全覆蓋,自查自糾工作要求要傳達到每一個認證人員;
(3)自查自糾工作過程真實、有效;
(4)認證機構自查中發現有認證人員存在虛假認證、不誠信執業、違規執業的,需與本人進行確認。
3.自查自糾結果報送
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后,認證機構需形成本機構的《誠信規范執業自查報告》(內容要求見附件 1),并填寫《誠信規范執業自查情況匯總表》(附件 2)、《涉嫌違規人員基本情況》(附件 3)。 三份文件加蓋認證機構公章后在 2018 年 10 月 31 日前郵寄至協會行業自律與會員服務部,同時將文件電子版發送至ccaa2018@163.com。
存在以下情況的相關人員,可將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報送至協會。
(1)認證人員自查后發現,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了與本人相關的虛假認證、不誠信執業、違規執業等情況的;
(2)注冊擔保人自查發現,擔保信息失實是在本人的擔保人身份被冒用等情況下發生的;
(3)發現其他認證機構及認證人員存在虛假認證、不誠信執業、違規執業等情況的。
(二)協會監督核查
協會在認證機構報送的自查報告以及個人報送的情況說明等材料的基礎上,組織開展監督核查工作,對發現的涉嫌違規事實逐一核實證據(包括必要時現場調取證據),確認存在虛假認證、不誠信執業、違規執業的認證人員和注冊擔保人。
(三)違規行為處置
1.對認證機構自查階段主動報告存在虛假認證、不誠信執業、違規執業的情況,參考認證機構自查報告中的處理建議,依據《認證人員資格處置規則》酌情對認證人員的資格進行處置,一般不影響協會受理認證機構推薦人員注冊的申請。
2.對認證人員主動報告存在虛假認證、不誠信執業、違規執業的,將根據具體違規事實,依據《認證人員資格處置規則》對認證人員酌情處理;如是認證機構原因導致違規事實發生,將追究認證機構的責任。
3.注冊擔保人自查發現本人擔保信息失實的,將根據具體違規事實,依據《認證人員資格處置規則》處理違規人員,一般不影響注冊擔保人的注冊資格。
4.認證機構和認證人員自查中未發現或未報告,而在協會監督核查中發現的虛假認證、不誠信執業、違規執業情況,將按照本通知三(二)的規定處理;
5.未如期開展自查工作或未按期提交自查報告的認證機構,將被列為重點清查對象。
認證機構及認證人員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治理行動,加強組織管理,認真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必要時積*配合協會的現場監督檢查, 切實落實整改措施, 確保專項治理行動取得實效。
附件:1.認證機構誠信規范執業自查報告內容
2.誠信規范執業自查情況匯總表
3.涉嫌違規人員基本情況
中國認證認可協會
2018 年 10 月 11 日
1、檢測行業全覆蓋,滿足不同的檢測;
2、實驗室全覆蓋,就近分配本地化檢測;
3、工程師一對一服務,讓檢測更精準;
4、免費初檢,初檢不收取檢測費用;
5、自助下單 快遞免費上門取樣;
6、周期短,費用低,服務周到;
7、擁有CMA、CNAS、CAL等權威資質;
8、檢測報告權威有效、中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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