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lián)網
2018年6月29日, 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標準委員會正式發(fā)布了標準AS/NZS 60335.2.24:2010的修訂2版本(AMENDMENT 2:2018 of AS/NZS 60335.2.24:2010)。該修訂版引入的變化主要涉及除冰淇淋機以外的所有制冷設備,針對已被識別的火災風險情況對產品增加了一些重要的新要求,這些要求可能需要冰箱制造商對產品進行設計更改。從發(fā)布之日起有兩年過渡期,A2:2018版將于2020年6月29日強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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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018版主要變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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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標準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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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的制冷器具(冰淇淋機除外),它們的發(fā)泡劑必須包裹在厚度不小于0.2mm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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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器具在1.1倍額定電壓下工作時, 電機運行電容的電壓不能超過電容的額定電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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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運行電容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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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需要選用class 2或者class 3電容, 且如果是class 3的電容必須是扁芯的長方體型
l耐久性能滿足class A等級
l潮態(tài)測試環(huán)溫為40°C±2°C, 相對濕度93% ±3 %
l潮態(tài)測試的周期要求滿足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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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刪除了IEC標準30.2.101中關于冰箱產品上跟發(fā)泡料接觸的非金屬背板材料的防火測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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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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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即使A2:2018版要到2020年6月29日才強制,但按照EESS規(guī)定,從A2:2018版公布之日(2018年6月29日)起,針對制冷設備(除冰激凌機以外)的新申請或續(xù)證申請,如果沒有證據(jù)表明設備已符合AS/NZS 60335.2.24:2010(包括A1:2013和A2:2018),則安全證書有效期將受限制到2020年6月29日。如果該設備的合格測試報告已符合AS/NZS 60335.2.24:2010,包括A1:2013和A2:2018,則可獲得5年整效期的安全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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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之前已獲證的制冷設備在證書有效期內仍保持有效可以繼續(xù)銷售,除非設備出現(xiàn)安全問題,否則證書可能會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