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宇冠檢測 發布時間:2016-11-10 閱讀: 來源: 隨著我國信息技術的發展,電子產品在給人們帶來啊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環境的問題。八部委在2016年1月6日發布了《電氣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第32號部令,以下簡稱“新版《管理辦法》”),并且在2016年7月1日正式實施。
1.實施目的及意義 新版《管理辦法》也被稱作“中國RoHS 2.0”,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和進口電器電子產品。新版《管理辦法》的目的是為控制和減少電器電子產品廢棄后對環境造成的污染,促進電器電子行業清潔生產和資源綜合利用,鼓勵綠色消費,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在設計、生產過程中,通過改變設計方案、調整工藝流程、更換使用材料、革新制造方式等技術措施來限制使用電器電子產品中的有害物質。 ? 2.主要內容 新版《管理辦法》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四部分。 (1)對其投放市場的電器電子產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質進行標注,標明有害物質的名稱、含量、所在部件及其產品可否回收利用,以及不當利用或者處置可能會對環境和人類健康造成影響的信息等。 (2)在其生產或進口的電器電子產品上標注環保使用期限。 (3)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采取目錄管理的方式。 (4)納入達標管理目錄的電器電子產品,應當符合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限量要求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按照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進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