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2007年7月20日,中國建筑材料檢驗
中國建筑材料檢驗認證中心石新勇副主任、檢驗認證中心技術質量部的陳璐部長及來自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同方集團、中國電磁兼容認證中心、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所、泰爾認證中心等相關人員參加了會議。
《導則27》標準的制定填補了我國認證機構在對誤用其符合性標志的組織所采取糾正措施方面的國家標準空白,使認證機構通過啟動預先制定的糾正措施避免因獲證組織誤用符合性標志所引發的糾紛、法律訴訟等情形下所承擔的連帶責任,*大限度地減少認證所帶來的風險,對促進認證事業的健康發展具有指導意義。該標準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所、泰爾認證中心、中國建筑材料檢測認證中心、中國質量認證中心、中國電磁兼容認證中心、日電信息系統(中國)有限公司、大用軟件有限責任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機構共同參與編制。
經過**的討論,專家們一致認為標準理解準確、案例恰當、術語正確,但需在細節方面進一完善。導則編制組表示將按照與會專家和委員提出意見和建議,進一步修改導則,充實和完善相關內容,盡快完成意見稿,出版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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