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技術小組于2017年2月7日正式權威發布 IEC 62133-1/-2《含堿性或其它非酸性電解質的蓄電池和蓄電池組便攜式密封蓄電池和蓄電池的安全性要求》,依據鋰體系及鎳體系電池劃分,原 IEC 62133:2012 正式被拆分為 IEC 62133-1:2017 和 IEC 62133-2:2017 兩份標準,將取代 IEC 62133:2012 作為新的國際通用標準。
IEC 62133 系列標準已經被包括歐盟、北美、韓國、日本、臺灣等國家與地區同等采納并轉換為國家或地區標準,該系列標準從而得到了*大范圍的推廣和使用。
與前一版本相比,IEC 62133-1/-2:2017 在內容上的重要變化如下:
IEC 62133-1:2017 - 便攜式電子產品用的含堿性或非酸性電解液的單體蓄電池和電池組——**部分 鎳體系:
章節 1 范圍,納入紐扣電池要求;
章節 3 名詞定義,增加包括參考測試電流,各種電池類型;
章節 7.3.5 熱濫用測試,達到*高溫度維持時間由原來的10分鐘延長到30分鐘;
章節 7.3.6 擠壓測試,力度范圍要求更精準,刪除形變量作為測試終止條件。
IEC 62133-2:2017 - 便攜式電子產品用的含堿性或非酸性電解液的單體蓄電池和電池組——第二部分 鋰體系:
章節 1 范圍,納入紐扣電池要求;
章節 3 名詞定義,增加包括參考測試電流,各種電池類型;
章節 5.6 裝配,更新多電芯裝配電池的要求,對保護線路的失效分析,制造商需要提供一份詳細的報告;
章節 6,增加考慮短路測試條件下的雙重失效模式;
章節 7.1.2 預處理,只有部分電芯的測試條款作了要求(7.3.1, 7.3.4, 7.3.5, 7.3.9),電池包不需要在高低溫預處理,預處理的溫度,也只需要在廠家規定的溫度范圍再加、減5度進行,10-45度不作基本要求;
章節 7.2.1 持續充電測試,明確指出了這7天充電測試是在標準充電電壓下進行;
章節 7.2.2 外殼應力測試,指出這個測試只適用于電池使用模壓外殼的情況;
章節 7.3.1 電芯外部短路測試,環境溫度由原來的20+/-5 度改為55+/- 5度,更加嚴格;
章節 7.3.2 電池包外部短路測試,環境溫度由原來的55+/-5 度改為20+/-5 度,變得寬松,并引入關鍵元器件認證和重要的功能安全評估概念;
章節 7.3.3 跌落測試,增加可選跌落面為金屬;
章節 7.3.4 熱濫用測試,達到*高溫度的維持時間,統一要求30分鐘;
章節 7.3.5 擠壓測試,力度范圍要求更精準,刪除形變量作為測試終止條件;
章節 7.3.6 電池包過充測試,改為單電芯電池包1.4倍充電電壓(但≤6V),多電芯串聯1.2倍充電電壓,較前版寬松;
章節 7.3.7 強制放電測試,增加了放電電壓和根據放電曲線參考測試時間的要求;
章節 7.3.8 機械測試,增加振動和加速度沖擊,取消了之前參考運輸標準 IEC 62281 和 UN 38.3 的要求;
章節 7.3.9 強制內短測試,對紐扣電池不作要求;
章節 8.2 警告語,對于能夠通過figure 3的測試規的小電池或者紐扣電池,需要增加特別警告語;
章節 9 標識,引用 IEC 61960 標準,其*新版本 IEC 61960-3:2017 與 IEC 62133-2:2017 同天發布,在處理電芯和電池標識上更加理性;
附錄A,增加 IEC TR 62914 作為參考文獻,進一步豐富了強制內部短路測試的易讀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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