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的通知 各環保分局,環監分局、直屬各單位、市局各科(室): ? ? ? 現將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參照執行。 ? ? ? 一、建設單位應當在完成項目水、大氣環境保護設施或生態影響環境保護措施等的自行驗收后,再向我市環保部門申請項目需配套的噪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的驗收工作。建設單位水、大氣環境保護設施或生態影響環境保護措施等自行驗收報告編制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應按規定向社會公開,同時向我市環保部門提出項目需配套的噪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的驗收申請。 ? ? ? 二、建設單位應在驗收報告公示期滿(或收到我市環保部門關于噪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的驗收意見)后5個工作日內,登錄全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平臺,填報項目相關信息,項目噪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的驗收情況也應由建設單位在收到我市環保部門的驗收意見后一并在上述平臺填報。 ? ? ? 三、建設單位在向社會公開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日期、調試起止日期和驗收報告等水、大氣環境保護設施自主驗收信息的同時,應向我市環保部門報送上述信息,并接受監督檢查。其中,市控企業的自主驗收信息報送市局項目驗收科,其余企業的自主驗收信息報送屬地環保分局驗收股。 ? ? ? 四、2017年10月1日前已向我市環保部門提交過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的建設單位,應按照本文要求開展驗收工作。
東莞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18年1月8日
? ? ? ?小編提醒各位企業主,為做好過渡時期省環保廳負責的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省環保廳隨后還發布了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意見函:
在驗收報告編制和驗收程序方面: ? ? ? 意見函對不同污染項目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強調對于大氣污染、水污染,或生態影響為主的項目,建設單位應按《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形成驗收報告,驗收報告編制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應按規定向社會公開,同時向我廳提出項目配套噪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驗收申請;對于噪聲污染和固體廢物影響為主的項目,建設單位直接向我廳提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由我廳委托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編制驗收監測(調查)報告,并按照我廳現有驗收程序辦理。 2017年10月1日前,已向我廳提交過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的建設單位,應按照上述原則開展驗收工作,并可繼續交由我廳委托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編制驗收監測(調查)報告。
在有關信息報送要求方面: ? ? ? 建設單位在向社會公開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日期、調試起止日期和驗收報告的同時,應向我廳及建設項目所在地市、縣 (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上述信息,并接受監督檢查。在驗收報告公示期滿(或收到我廳驗收意見)后5個工作日內,應登錄全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平臺,填報項目相關信息。
在項目建設變動申報方面: ? ? ?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變動的,建設單位應主動向我廳報告工程變動情況。經界定,屬于重大變動的應依法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屬于重大變動的納入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
在危險廢物經營許可銜接方面: ? ? ? 需要對危險廢物經營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的,建設單位應當依法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相關手續,確保調試期間的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小編提醒你: ? ? ? 為了更好的服務環境檢測和環境保護,精準通表示我們是專業從事環保驗收、環評檢測、企業年度自檢及體系認證三廢測試,具體測試項目覆蓋水質檢測、廢氣檢測、噪聲檢測、土壤/污泥/固體廢物檢測等。希望能更好的為各企業服務,為各企業提供量身定制標準及檢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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