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赫爾辛基2015年11月18日,ECHA就將第七批11種物質加入授權物質清單的建議草案開展公眾咨詢,公眾評議期截止至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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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提議加入附件XIV的授權物質清單的11種物質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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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ECHA就曾在建議草案中列入以上4項鉛化合物,但在提交給歐盟委員會的*終版本中將其刪除,因此,在本次公眾評議期內,對于鉛化合物的意見不需要重復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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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11種物質的豁免期限都為18個月。如果這11項物質被加入授權物質清單,則企業需要進行申請,在獲得指定用途的授權后才能投放市場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