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歐盟各成員國須于2015年12月21日前通過、頒布并開始實施新規定,以轉置歐盟兩項有關玩具安全的指令。這兩項指令于2014年夏天由歐洲委員會通過,分別是限制若干類阻燃劑的第2014/79/EU號指令和限制雙酚A(BPA)的第2014/81/EU號指令,對歐盟玩具安全框架指令作出了修訂。
指令允許生產商有一段時間調整生產流程,以配合新的規定。現時各成員國政府實施新例的過渡期已過,玩具銷售商必須確保在歐盟市場上投放的玩具符合所有新的限制。
第2014/79/EU號指令:
這項歐盟法律對玩具所含的若干類阻燃劑訂立更嚴格限制。這些阻燃劑是TCEP、TCPP及TDCP,而受新限制影響的玩具是供36個月以下的兒童使用者,或可放入口內的其他玩具。
歐委會在第2014/79/EU號指令中指出,磷酸三(2-氯乙基)酯(TCEP)早前已被歸類為致癌和危害生殖力的物質。此外,2009年的風險評估表明,TCEP容易遷移,當人體吸收后會危害腎臟、肝臟和大腦,損害健康及可能導致癌癥。
不過,2001年以來,TCEP顯然已沒有在歐盟生產,而在歐盟的使用量也有所減少,逐漸由其他阻燃劑取代。雖然如此,歐委會認為,玩具含有TCEP難以避免,因為大部分在歐盟市場上出售的玩具是進口貨,在歐盟以外地區生產。因此,玩具所含的TCEP濃度,自2013年7月20日起必須小于等于0.5%,而從2015年6月1日起則為0.3%。
歐盟健康與
基于健康與環境風險科學委員會的調查結果,歐委會認為,玩具允許含有0.5%和0.3%TCEP的限值(如上所述)不再適用,并把以高靈敏度分析方法的檢出限值定為5毫克/公斤。
TCEP的鹵化替代品—磷酸三(2,3-二氯丙基)酯(TDCP)和磷酸三(2-氯丙基)酯(TCPP),根據健康與環境風險科學委員會對這些物質的風險評估,有足夠資料可以證明這兩種替代物質可以致癌。
玩具銷售商必須確保從2015年12月21日起,符合各成員國轉置實施歐委會第2014/79/EU號指令的國家規定。
第2014/81/EU號指令:
該指令對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他可放入口內的玩具所含的雙酚A實施更嚴格限制。指令指出,雙酚A是一種廣泛用于生產各種各樣消費品而且用量大的化學品。雙酚A可用作制造聚碳酸酯
該指令指出,已有標準限制玩具所含的雙酚A。歐洲標準71-9:2005+A1:2007訂明雙酚A的遷移限值為每升0.1毫克,而其他歐洲標準則制訂相關的測試方法。指令稱,歐洲玩具業已自愿采用這些標準所訂的雙酚A限值及測試方法作為參照,確保消費者從玩具接觸到的雙酚A不會超出安全水平。不過,這些標準未有確認為歐盟協調標準。
歐盟已將雙酚A歸類為第二類危害生殖力的物質。自2013年7月20日起,玩具只能含有濃度小于等于5%的雙酚A,而從2015年6月1日起降至3%,此外沒有其他特別規定。不過,該指令指出,與歐洲標準所訂的每升0.1毫克的遷移限值相比,這些數字可能會增加幼兒接觸雙酚A的機會。雖然雙酚A對兒童構成的風險未有定論,但歐委會認為有必要實施較低的門檻。日后若有新科學數據,這個門檻可以再作檢討。
總括而言,第2014/81/EU號指令對第2009/48/EC號框架性玩具安全指令作出修訂,對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他可放入口內的玩具所含的雙酚A實施更嚴格限制。根據歐洲標準EN?71-10:2005及EN?71-11:2005訂明的方法,其遷移限值為每升0.1毫克。玩具企業應從2015年12月21日起遵守這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