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赫爾辛基 2015年12月17日消息: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已經正式新增5項物質至SVHC(高關注度物質)清單,即硝基苯、UV-327、UV-350、1,3-丙烷磺內酯和全氟壬酸及其鈉鹽和氨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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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5項物質于2015年8月底公布提案,并開始尋求公眾意見,公眾咨詢截止日期為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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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增的5項SVHC物質信息詳見下表:
此前瑞典提出的鄰苯二甲酸二環己酯(CAS:84-61-7)和1,6-己二醇二丙烯酸酯(CAS:13048-33-4)則*終沒能進入SVHC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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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REACH法規,若產品中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時年出口量小于1 噸,必須向下游進口商進行告知和相關信息傳遞,同時出具相關證明文件說明;若產品含有 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時年出口量大于1 噸,必須向ECHA進行通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