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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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 KC 標志規管產品納入可充式鋰電池
韓國 KATS (Korean Agency for Technology and Standards) 公布攜帶式二次鋰電池組及鋰電芯所適用之標準:Self-Regulatory Safety Confirmation, Annex 05,并將有關產品納入 KC 認證系統的自我宣告產品類別之下,于 2009 年 7 月 1 日正式實施。
Self-Regulatory Safety Confirmation, Annex 05 標準涵蓋電池組 (Battery Pack) 與電芯 (Battery Cell),所要求之測試項目近似
目前,攜帶式二次鋰電池組及鋰電芯的檢測必須由韓國境內的授權實驗室執行,無法以 IEC 62133 的 CB 報告進行轉證。產品通過評估后,將獲發有效期為5 年之合格宣告確認書 (Confirmation Letter of Declaration),期間不需要進行工廠檢查。
另自 2009 年 1 月 1 日開始,MKE (Ministry of Knowledge Economy) 已將韓國境內的 13 項既有認證標志,如 eK、KCC、KPS 等統一為 KC 標志,以做為該國國家認證標志。新舊標志的過渡期限為 2011 年 6 月 30 日。
適用標準
- 單電池(Cell) :攜帶用,每體積能源密度超過400Wh/L
- 電池(Pack): 單電池直并列組立制造
- 有導航功能的攜帶用鋰單電池或電池與每體積能源密度無關的全部都是適用對象. (在汽車內部惡劣的條件下使用)
- 用于攜帶式Yliao器械、條形碼和信用卡閱讀器等產品的單電池及電池都是適用對象
※ 攜帶機器:MP3、電子詞典、PMP、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等
※ 非認證對象 : 車輛驅動用,產業用,Yliao用或紐扣形.
檢測及申請時必要事項
樣品數量
CELL,電池芯,25個
PACK,電池組,13個
資料
電池,測試報告原件或副本
單電池: 測試報告復印件,打印件也可以
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