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2 來源:互聯網
3月30日,《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宣貫會在北京舉行,與會領導和專家對辦法新要求、法規符合性以及后續達標目錄和合格評定制度的工作計劃等關鍵問題進行解讀和探討。
2016年1月6日,工信部會同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環保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并將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環保處處長雷文表示,《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有別于2006年2月公布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辦法》(以下簡稱老《辦法》),在適用范圍、限制使用有害物質管理方式等方面做了重大調整。這也是新時期,伴隨著我國電器電子產業的不斷深入發展以及綠色、環保、生態理念逐漸深入人心,以及保護
雖然老《辦法》施行以來,也有力地推動了我國電子信息產品的污染控制工作,但現階段新的問題也使得老《辦法》局限性凸顯。如2006年《辦法》中并沒有覆蓋冰箱、洗衣機等大電子電器產品,這種情況,一方面導致了部分進出口企業使用兩套標準進行生產,對出口國外的產品限制使用有害物質而對內銷的則不然,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保護環境和公民身體健康。?
據《中國電子報》記者了解,新《辦法》對于家電企業來說,也將是一大重拳管控政策。比如家電制造企業必須標注有害物質名稱、含量、所在部、其產品可否回收利用、使用期限等等。即使由于產品體積、形狀、表面材質或功能的限制不能在產品上標注的,也要在產品說明中注明。?
新《辦法》首次將生產者、銷售者和進口者列為此次的三大企業主體對象,尤其是進口者,意味著國產家電和進口家電,一旦違規,都將受到嚴格監控以及處罰。?
新《辦法》較之老《辦法》,調整了對象描述,由“污染控制”改為“有害物質限制使用”;指定單位有所增加,由國務院七部委增加至八部委;適用范圍有所擴大,由“電子信息產品”擴展至“電子電器產品”。?
*重要的改變是,新《辦法》提出了建立一個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的任務,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目錄管理的合格評定制度由確定的“3C”改為了尚未確定的合格評定制度。合格評定制度由認監委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建議并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實際情況會同財政部等部門對合格評定結果建立相關采信機制。?
在中國電子節能技術協會秘書長黃建忠看來,新《辦法》提出建立中國特色的合格評定制度,既能滿足廣大電器電子企業貫徹新《辦法》規定的需求,又能讓廣大電器電子企業操作方便,成本增加不高,同時為政府實施監管提供便捷、有效的技術支撐。?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新《辦法》借鑒了歐盟RoHS指令及國際通行做法,增加了一些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質,并將鉛、汞、鎘分別修改為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將六價鉻修改為六價鉻化合物,使得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質中包含的范圍更加全面。?
新《辦法》即將實施之際,國內相關的電器電子企業必將面臨者更為嚴格的檢驗檢測,這也正像新《辦法》中提出的鼓勵企業嚴格按照新《辦法》規定的限制有害物質的使用,積*自主參與具有國際水準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這一經驗也是西方發達國家在為規范和控制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的限制使用中已經成熟的機制,也必將對我國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起到獨特作用。?
黃建忠認為,新《辦法》提出建立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邁出了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步”。同時,作為世界上*大的電子電器產品生產國和消費國,需要考慮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的合格評定制度。?
據了解,中國探索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合格評定制度的工作已經開始。2010年,工信部、國家
對于合格評定制度黃建忠表示,需要一個給予企業開展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實際情況的科學、可度量、可比較的評價。黃建忠建議合格評定制度建立要遵循六點原則:1繼承性:和一般意義上的合格評定制度原則上并無二致;2獨特性;體現出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的特點,使之與其他領域進行的合格評定有所區別;3適應性:適應中國是產業大國的特點,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理評定制度一要使絕大部分企業可以接受,二要中國現有認證、檢測、監督機構等相關機構力量相匹配;4原則性:簡化程序,縮短時間、降低成本,方便企業;5發展性:在模式上創新;6國際性:和國際接軌,便于國際互認。
“有必要系統、全面考慮,建立一個適應形勢發展需要、適應中國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國情的、完整的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黃建忠說。(本文轉摘自《中國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