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農藥出廠包裝應嚴格標識標志黏貼標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7號《農藥管理條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條 農藥包裝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印制或者貼有標簽。國家鼓勵農藥生產企業使用可回收的農藥包裝材料。
農藥標簽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的規定,以中文標注農藥的名稱、劑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毒性及其標識、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生產日期、可追溯電子信息碼等內容。
劇毒、高毒農藥以及使用技術要求嚴格的其他農藥等限制使用農藥的標簽還應當標注“限制使用”字樣,并注明使用的特別限制和特殊要求。用于食用農產品的農藥的標簽還應當標注安全間隔期。
農藥產品包裝標簽需經核準,核準后不得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7號《農藥管理條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條 農藥生產企業不得擅自改變經核準的農藥的標簽內容,不得在農藥的標簽中標注虛假、誤導使用者的內容。
? ? ? ? ?農藥包裝過小,標簽不能標注全部內容的,應當同時附具說明書,說明書的內容應當與經核準的標簽內容一致。
農藥產品包裝標簽標準及標簽內容要求
GB 20813-2006 農藥產品標簽通則
標注內容 | 標注說明 | 是否必須 |
產品名稱,含量,劑型 | 農藥產品名稱可以為農藥的商品名稱,也可以為農藥的通用名稱(執行GB 4839的規定)或二個或二個以上的農藥通用名稱簡稱詞組成的名稱。 農藥產品的有效成分含量通常采用質量分數(%)表示,也可采用質量濃度(g/L)標示。 | 是 |
產品的批準證(號)/登記證號 | 標簽上應注明該產品在我國取得的農藥登記證號 | 是 |
使用范圍、劑量和使用方法 | 包括適用作物,防治對象,使用時期,使用劑量和施藥方法等。 | 是 |
凈含量 | 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克,千克,噸,或毫升,升,千升表示。 | 是 |
產品質量保證期 | 注明生產日期和質量保證期,或注明產品批號和有效日期,或注明產品批號和失效日期 | 是 |
毒性標志 | 標明農藥產品的毒性等級及其標志 | 是 |
注意事項 | 1.?????? 標明該農藥與哪些物質不能相混使用; 2.?????? 標明該農藥限制使用的條件,作物和地區(或范圍); 3.?????? 標明使用該農藥時需穿戴的防護用品,安全預防措施及避免事項等; 4.?????? 標明該農藥已制定國家標準的安全間隔期,一季作物*多使用的次數等; 5.?????? 標明施藥器械的清洗方法,殘剩藥劑的處理方法等; 6.?????? 標明該農藥中毒急救措施,必要時應注明對醫生的建議等; 7.?????? 標明該農藥國家規定的禁止使用的作物或范圍等 | 是 |
貯存和運輸方法 | 環境要求和注意事項 | 是 |
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 | 標明與其營業執照上一致的生產企業的名稱,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等; 分裝產品應分別標明生產企業和分裝企業的名稱,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等; | 是 |
農藥類別特征顏色標志帶 | 除草劑為“綠色”,殺蟲(螨,軟體動物)劑為“紅色”,殺菌(線蟲)劑為“黑色”,植物生長調節劑為“深黃色”,殺鼠劑為“藍色” | 是 |
象形圖 | 標簽上應使用有利于安全使用農藥的象形圖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