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昨日,深圳市市場稽查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調查結果:同仁堂食用阿膠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深圳市市場稽查局通過對同仁堂食用阿膠開展調查抽樣工作,并送至國內3家權威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報告顯示:符合《中國藥典》2015年版的規定。
案件回顧:
食用阿膠未檢出驢DNA
2016年1月23日,深圳市市場稽查局接到投訴人投訴稱其在寶安區新安街道五區寶民路海雅繽紛商業中心負一樓同仁堂專柜購買的同仁堂牌食用阿膠,配料表中標注驢皮,但經投訴人自行送檢未檢出驢的DNA。
深圳市市場稽查局執法人員在該商業中心對投訴人投訴的同仁堂食用阿膠進行執法抽檢,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同仁堂專柜銷售的食用阿膠驢DNA成分未檢出,檢出豬DNA成分、牛DNA成分。該檢驗報告的備注欄顯示:阿膠產品的驢DNA成分經長時間加熱處理可能被破壞。阿膠樣品未檢出驢DNA成分不能代表產品一定不含驢的其他成分;樣品檢出豬DNA成分、牛DNA成分不排除產品輔料或工藝代入的可能性,不代表一定人為摻入了豬或牛的成分。
求證是否摻入豬牛成分:
二次對阿膠抽樣取證
為了準確判斷同仁堂食用阿膠是否為驢皮所制以及是否摻入了豬或牛的成分,深圳市市場稽查局決定對同仁堂食用阿膠重新執法抽樣,并送至國內3家權威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4月6日,深圳市市場稽查局執法人員對寶安區新安街道五區寶民路海雅繽紛商業中心同仁堂專柜銷售的2015年生產的食用阿膠進行執法抽樣(產品批次分別為201501021、20150149)。
在該專柜,已沒有當事人投訴的2014年生產的食用阿膠,銷售人員稱該專柜2014年產的食用阿膠已經售完,被投訴產品只在生產廠的留樣室內還有存放。
2016年4月11日,深圳市市場稽查局執法人員前往同仁堂食用阿膠生產廠——北京同仁堂通科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現場調查其食用阿膠的生產工藝及原材料情況,并在該公司的留樣室內對投訴人投訴的批號為1401030、1401012的食用阿膠進行執法抽樣。
權威檢測結果:
4個樣品符合2015年版規定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深圳市藥品檢驗研究院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深圳市市場稽查局送檢的4個樣品結果符合《中國藥典》2015年版的規定。
深圳市市場稽查局將抽取的樣品送往北京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疫技術中心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驢、豬、牛的DNA成分均未檢出。
同仁堂相關負責人表示,阿膠產品的驢DNA成分經長時間加熱處理可能被深度破壞,因此DNA檢測不適用于阿膠。
專家稱,國際上用何種方法來檢測阿膠仍然存在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