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近日,歐盟委員會發布2016年第26號法規,要求紡織制品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含量不得高于0.01%(100ppm)。法規的過渡期為5年,即從2021年2月起,不符合限量要求的產品將不允許在歐盟市場銷售或進口。
專家分析,這次歐盟出臺的新規主要對企業影響表現在三個方面
過半產品將面臨被淘汰風險。NPE是紡織行業*常用的洗滌劑和染色助劑,占我國市場份額的80%以上。目前市場上將有超過50%以上的紡織產品將無法達到歐盟NPE限值要求,其中在印染、皮革、化纖類等企業尤為突出。
生產和檢測成本將大幅提升。為符合歐盟新法規要求,生產企業需對煮練、漂白、染色等工藝進行升級改造,工序復雜、參數調控難度大,導致企業成本上升。同時,原料和檢測成本也需增加10%至30%以上。
部分紡織企業將提前出局。雖然歐盟給予了超過5年的過渡期,但從調查情況看,目前已有部分歐盟客戶要求我紡企使用新版指令進行產品檢驗,指令實際實施時間大大提前,部分產品將面臨提前被淘汰的威脅。
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要密切關注并跟蹤NPE新規的進展,了解該禁令的具體內容,主動制定詳細的應對策略;利用法規的過渡期,改進生產工藝,做好NPE替代產品的研究和開發,提升企業清潔生產技術水平;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加強采購原材料的質量和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確保出口產品質量符合進口國的法律法規和合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