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近期,歐盟化學品管理機構(ECHA)正式新增5項物質至SVHC(高關注度物質)清單,即硝基苯、UV-327、UV-350、1,3-丙烷磺內酯和全氟壬酸及其鈉鹽和氨鹽,REACH法規授權候選清單(即SVHC清單)增至168種物質。
硝基苯(CAS#98-95-3)是工業上制備苯胺和苯胺衍生物(如撲熱息痛)的重要原料,同時也被廣泛用于橡膠、殺蟲劑、染料以及藥物的生產。硝基苯也被用于涂料溶劑、皮革上光劑、地板拋光劑等,因為硝基苯可以掩蔽這些材料本身的異味。硝基苯甚至還曾被用于肥皂的廉價香料。
紫外吸收劑UV-327(CAS#3896-11-5)因其具有毒性低,能強烈吸收波長為270-380納米的紫外線,化學性質穩定,揮發性*小,與聚烯烴相容性好等特點,廣泛地應用于聚丙烯纖維、聚甲基丙烯酸甲脂、苯乙烯、聚氨酯、多種涂料和化妝品。
紫外吸收劑UV-350(CAS#36437-37-3)是一種苯并三氮銼類紫外吸收劑,其優點是無味,不會讓聚合物產生異味,不會影響基材原有顏色,因此廣泛應用于聚碳酸酯和化妝品。
1,3-丙烷磺內酯(CAS#1120-71-4)屬于功能型精細化工新材料。它能和許多種類的化合物在非常溫和的條件下反應,準確地提供磺酸基團,從而賦予這些化合物新的性能(如具有親水性、抗靜電性)等特性,是優良的通用性磺化劑,也是合成重要的電鍍添加劑中間體PPS、DPS、DPS等產品的關鍵原料。除此之外,它也是一種重要的醫藥中間體,應用于光亮劑、染料、雙離子表面活性劑、磺化劑、鋰電池等。
全氟壬酸及其鈉鹽和氨鹽(CAS#375-95-1,21049-39-8,4149-60-4)主要作為含氟聚合物的生產助劑、潤滑油添加劑、滅火器表面活性劑、清潔劑、紡織品房屋整理劑、拋光表面活性劑、液晶顯示面板防水劑。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企業,根據上述物質的常見工業用途,出口至歐盟的產品,如涂層、塑料、橡膠、化妝品、鋰電池、潤滑油、滅火器、清潔劑、紡織品防污整理劑、拋光劑等,都需要特別留意產品中是否含有以上的物種SVHC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