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近日,國家質檢總局、海關總署發布公告,對部分進出境商品目錄進行調整。
據悉,質檢總局和海關總署將涉及復合橡膠的4005100000、4005200000、4005910000、4005990000等4個海關商品編號,增設進境檢驗檢疫監管要求“A”。
該調整將自自2016年2月1日起執行,并按照《復合橡膠通用技術規范》(GB/T31357-2014)有關標準,實施進境檢驗檢疫。
據輪胎世界網了解,2014年12月31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以2014年第33號公告正式發布復合膠新標準。
該標準將復合橡膠定義為“生橡膠與炭黑、二氧化硅(白炭黑)等配合劑的均勻混合物”。當按ISO9924試驗時,復合橡膠中生橡膠含量不應大于88%(質量分數)。
新標準出臺后,遭到眾多輪胎企業反對。企業認為,執行復合橡膠新標準,將大幅提高企業生產成本,在當前行情下,對輪胎行業無疑是雪上加霜,必將波及上下游行業。
中國橡膠工業協會相關人士認為,新標準在技術上和操作上都難以實現,對于緩解天然膠種植行業的困難沒有作用,更不能提振天然橡膠價格。
按照當時規定,新標準應從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但是海關、商檢并沒有出臺正式文件嚴格要求。
此次商檢、海關聯合發文意味著國家將加強對進口復合膠的管理,嚴格執行復合橡膠中生膠含量不超過88%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