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檢網 時間:2021-11-23 來源:互聯網
從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獲悉,為適應食品經營許可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結合實際,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制定了《山東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經省政府法制辦備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該《細則》分總則、許可審查基本要求、食品銷售許可審查要求、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要求、單位食堂許可審查要求和附則共六章六十二條,另包括6個附件7張附表。該《細則》充分體現了“兩證合一”改革要求,將分散在食品流通、餐飲服務、保健食品三個監管口的業務有機融合,體現了整體性和統一性。同時確保符合上位法要求,使之于法有據;確保符合基層實際,方便操作,真正為縣(市、區)局實施食品經營許可形式審查和現場審查提供依據。